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1年9月22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09-22 09:51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丰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封边条等塑胶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2日-2021年9月2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丰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封边条等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湖滨村鹏程路18-79号一层

 

福州丰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深圳市兰亭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福州丰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封边条等塑胶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丰富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湖南镇湖滨村鹏程路18-79号一层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100

占地面积:1700m2

生产规模:年产封边条等塑胶制品30

生产定员:10人,均不住厂

工作制度:年生产300天,1班制,日生产时间8小时

 

废水:

项目营运期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成分简单,不含有腐蚀成分。因此,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长乐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自造粒、挤出、上背胶、印刷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搅拌、破碎过程中产生的极少量粉尘。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本项目搅拌、破碎过程中产生极少量粉尘,通过设备密闭、厂房密闭以及自带除尘设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机械设备均位于车间内,与厂界距离均大于3m,且生产车间整体较为密闭,车间围墙开小窗且密闭,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的收集方式强调采用分类收集,即各种垃圾按不同性质,分别收集处置。

(1)生活垃圾处置

生活垃圾极易腐败发臭,必须定点收集,及时清运或处理。可在厂区生产区和办公生活区设置一些垃圾收集桶。厂区应配备专职的清洁人员和必要的工具,负责清扫厂区,维持清洁卫生,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来源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粉尘不合格品破碎后作为生产原料,废包装材料与收集粉尘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擦拭抹布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3)危险废物

本项目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擦拭废布、废原料空桶,存放至危废间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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