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1年4月1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1-04-01 09:32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 12 号泊位工程变更(能力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镇大数据3期7号楼长乐区行政服务滨海分中心办公室103      

  邮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 12 号泊位工程变更(能力提升)项目 

   

福州市长乐区牛头湾作业区

福州牛头湾码头有限公司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福州港松下港区牛头湾作业区12号泊位工程变更(能力提升)

(2)泊位等级:牛头湾作业区12号泊位由7万吨级变更为15 万吨级通用泊位。

(3)吞吐量:由400 万吨/年提升至541 万吨/年。

(4)主要货种:货种不变,仍为铁矿石和煤炭。

(5)本能力提升工程设计代表船型及其尺度为15万吨级散货船、20万吨级散货船。

(6)用地面积情况:陆域形成总面积为 25.3hm 2 。

(7)工程总投资:24858.15 万元

(8)劳动定员:由原来的200人减至116 人。

(9)年作业天数:360天。

 

 

(1)废水

①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食宿租用周边民房,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周边村庄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②涉海部分施工已完成,陆域的土建施工部分基本完成,施工废水少。

(2)大气环境

施工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各类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在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

货物装卸及堆存过程产生的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

施工期:施工地点离周围敏感目标距离

较远,施工期噪声基本不产生影响。施工期噪声影响面相对较窄,具有暂时性和间歇性的特点,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影响即消失。运营期:距周边村庄较远,对村庄的声环境影响不大。因本项目运营期集疏运量较大,建议合理安排运输频率,运输车辆尽量安排在白天疏运,避免夜间作业。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采取妥善贮存和处置措施后,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到港船舶产生的生活垃圾、码头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废矿物油等。港区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船舶生活垃圾由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散落的物料回收至堆场;废机油、废润滑油及含油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采取上述处理处置方案后,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

项目为泊位能力提升工程,围填海、码头平台、疏浚施工已在前期项目建设过程中一并考虑并一次性完成,本次工程变更无涉海工程因此施工期基本不会对底栖生物资源、附近海域的浮游动植物、游泳动物和鱼卵、仔稚鱼产生影响,不会造成海洋生物资源的损失。维护性疏浚以及粉尘散落对海域生态的影响也较小。项目应做好码头四周绿化的维护,工程建设预留生态恢复资金,配合渔业水产部门做好增殖放流等海洋生态环境修复措施。

(6)环境风险

货种为铁矿石和煤炭,不涉及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运输、装卸,船舶载运的货种不会直接发生海域污染事故,但应做好发生船舶交通事故后有可能进一步引发船舶燃料油泄漏事

故,造成海域污染。应做好溢油防范措施主要针对船舶、码头、管线管理提出应采取的防范溢油风险的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主要包括应急响应通知程序、应急机构建立和应急措施程序等,并将工程应急预案纳入到附近海域溢油风险应急体系之中,做好与上层管理部门的对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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