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11月27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0-11-27 14:41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营前街道岐头岭至长安公园段原水管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29日-2020年11月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营前街道岐头岭至长安公园段原水管迁改工程

 

  

  

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岭至长安公园

 

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福建通和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营前街道岐头岭至长安公园段原水管迁改工程 

建设单位: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资:2729.85万元

项目地点:长乐区营前街道岐头岭至长安公园

建设内容对营前街道岐头岭至长安公园段总长1693米的DN1600原水管道进行迁改及配套附属设施。

具体工程内容:

1)改迁岐头岭至营前大桥DN1600原水管道,管道长度约820m,与原有的营前大桥DN1600钢管对接;

2)从营前大桥现有的DN1600钢管接出,改迁至长安公园,管道长度约873m

总共长度约1693m

 

  

水环境:施工场地不设置施工临时生活区,施工人员居住在附近的租赁房中,生活废水由现有排水系统处理排放;施工车辆机修和冲洗均依托现有乡镇的修理厂和洗车场,该部分废水依托现有修理厂和洗车场的隔油沉淀池等措施处理排放水泥混凝土浇筑养护用水大多被吸收或蒸发,其废水排放污染可忽略不计管道冲洗和试压废水中除含少量的悬浮物外,没有其他污染物,经排水口的过滤器过滤后就近排入附近沟渠,最终进入上洞江。

大气环境: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其产生过程主要为机械设备、风力的动力作用产生的扬尘,其产生工段主要为土方填挖、物料装卸和车辆运输等工段。对于单个村而言,其施工工程小,时间短,施工扬尘对周围的居民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声环境: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声值一般在80dB(A)之间。项目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的影响。项目工程量小,且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项目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过程不设置临时住所,无生活垃圾产生。施工建筑垃圾剩余土方均委托建筑渣土公司统一清运处置,不随意堆放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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