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0年11月18日)
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0-11-18 15:36 浏览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钛发科技有限公司12kt/a 化纤钛白粉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1月25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传    真:0591-22055035        

  通讯地址: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财富广场大厦1#1a#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室303        

  邮    编:3502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2kt/a 化纤钛白粉生产线技改项目

 

     

     

   

   

福州市滨海工业区(长乐古槐片段)内

 

  

   

   

 

福州钛发科技有限公司

   

     

   

福州博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12kt/a 化纤钛白粉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钛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州市滨海工业区(长乐古槐片段)内

建设性质:技改

技改规模:10kt/a 化纤钛白粉(B-2型)生产线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344㎡,建筑面积:4032㎡(1#车间)

总投资:830万元

年运行天数:300天,2班8小时工作制

劳动定员:技改项目定员为30人(增加10人)

  

    (1) 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放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滨海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

(2) 大气环境

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以及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燃气干燥炉 SO2、NOx、TSP 有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对敏感目标影响,能够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大气环境能够达到二类功能区规划要求。

项目TSP无组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的贡献值较小,能够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车间噪声对厂界外 1m 处的贡献值均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即昼间≤65dB,夜间≤55dB,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噪声最大值为昼间58.0dB,夜间为53.9 dB,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3 类区标准。

(4) 固体废物

生产废料产生量约 69.930t/a,集中收集委托原料生产企业外加工后综合利用,不排放;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 4.5t/a,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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