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17日-2020年9月2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2205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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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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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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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家具项目 |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东屿村东路168号 |
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
福州博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5万套家具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奥创钢制办公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东屿村东路168号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厂房,不新增厂房 生产规模:本次技改扩建后年产家具15万套 总投资:本次技改扩建工程总投资3913万元,环保投资62万,占的1.58% 劳动定员: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职工人数新增20人,无食宿 工作制度:300天,单班制生产,每班8小时 生产规模:根据市场的需求,本次技改扩建工程新增实木板式家具、钢木家具、智能家具、金属家具、软体家具、军用家具及设备、校用家具及设备、医用器械家具及医疗设备、金属、五金、工具系列设备、消防器材、安防、防火门、保密柜、五金制品家具等,本次技改扩建工程年产家具15万套。 |
(1)水环境 本项目水帘喷漆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陶化处理流水线中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预处理过程中,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排放标准后由项目区市政污水管网统一纳入营前街道黄石、东屿、下洋村联合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运营过程中喷漆废气、固化烘干废气经集气收集后,通过“UV光解+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15m高G1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3-2018)表1中的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引至G2排气筒直通楼顶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静电喷塑粉尘经除尘过滤装置回收,未被回收的粉尘通过15m高G3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木屑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G4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在正常排放下,由于排放量较小,当地污染物背景值较低,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导致当地大气环境功能的变化,敏感点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对厂外环境不会有大的影响。 (3)声环境 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切割机、焊接机、剪切机、冲床等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经隔声、降噪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要求,能够满足环保要求,不会对周边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一般生产固废 本次技改扩建工程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包装袋、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喷塑粉尘回用于生产环节。 ②危险废物 本次技改扩建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HW49,危废代码900-041-49),由专用桶装贮存在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17(336-064-17)),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危废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水帘喷漆产生的废漆渣属危险废物(编号HW12(900-252-12)),经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③生活垃圾 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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