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20日-2020年7月2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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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长乐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邮编:35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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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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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 |
长乐区漳港街道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用地内 |
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
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名称: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滑行道及停机坪改扩建工程 工程性质:改扩建 工程建设位置:长乐区漳港街道福州长乐国际机场 建设单位: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总投资:24389.16 万元 工程用地:总用地面积 28.73hm 2 ,均在机场用地范围内,不新征用地。 建设期:18 个月,为 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8 月。 运营方式:停机坪供飞机夜间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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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附机场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送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施工期间,南北站坪的施工场地内均设置泥沙沉淀池,泥浆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汽车及设备清洗水等环节,不外排,沉淀泥浆留在沉淀池中待施工结束后覆土填埋,施工期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不大,不会对长乐海蚌资源增殖保护区产生影响。 本工程投入使用后,站坪主要用于飞机夜间停放,无需新增定员,因此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在现有航站楼、办公点工作,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机场配套管网送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降雨时站坪道面雨水,纳入现有飞行区内雨水沟排放。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机械和车辆的尾气。施工现场土方、施工垃圾的挖掘、堆放和清运的过程;建筑材料、水泥等的装卸、堆放过程;搅拌车辆、运输车辆往来。定期清扫施工场地的洒落物,辅以必要的洒水抑尘,并在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减轻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本工程施工场地设置在南北站坪的施工场地内,南站坪施工时,对站坪东面 50m 的综合办公楼、南面 177m 的厦航、东航基地和北面 139m 的南指廊工作人员及过往旅客产生一定影响;北站坪施工时,由于最近的敏感目标均超过 200m,因此主要对站坪东面的货运站工作人员产生影响。同时,施工扬尘可能会对飞行产生影响。但在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施工产生的扬尘及机械和车辆的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本工程运营期内,废气污染源主要来源于飞机尾气。工程建设有助于减少机场区域范围内的污染物排放量,同时考虑长乐机场位于海边,空气流通快速,污染物扩散条件好,且机场飞行区内大气污染物为间歇式排放,因此飞机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声环境 影响评价 本工程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机械作业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噪声影响距离较远,由于本工程位于机场范围内,一般施工机械昼间噪声可满足场界标准要求,夜间施工噪声则会对四周的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影响。当南站坪夜间施工时,主要对站坪东面的综合办公楼、南面的厦航、东航基地和北面的南指廊工作人员及过往旅客产生影响;北站坪夜间施工时,主要对站坪东北面的三角下、花芭顶,西面的岭头涸、玉珠涸以及货运站工作人员产生影响。但在采取一定减噪措施后,该项目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施工期土方及材料运输噪声,只要采取措施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所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本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主要的噪声源为飞机噪声,但作为机场实现规划目标年2025年规模的配套工程之一,不会引发机场飞机起降能力和旅客吞吐量超过 2025 年的规划规模,因此在进程中逐步完成机场总规中提出的搬迁、管理措施的情况下,飞机噪声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工程滑行道及停机坪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为建筑施工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将建筑垃圾集中堆置,定期运送至机场临时堆土场。 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依附于机场现有的收集系统,由机场内环卫人员定时收集后,送至机场的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处理后,每日送往车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 本工程投入后,站坪主要用于飞机夜间停放,无需新增定员,因此运营期不新增固体废物。工作人员在现有航站楼、办公点工作,生活垃圾由机场内环卫人员定时收集后,送至机场的垃圾转运站,经压缩处理后,每日送往车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进行无害化填埋处理,均不会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工程总占地面积约 28.73hm 2 ,均在机场征地范围内,无须新征用地。施工过程施工场地、水泥搅拌站、施工便道等均位于工程用地范围内。本工程所占用地的植被结构简单,类型较为单一,全部为人工栽培的植被,且在当地广泛分布,因此工程实施不会导致区域植被组成成分显著减少,对植被类型的影响不大。 土石方工程主要发生在场地平整过程和地基处理环节。本工程土石方开挖 13.57 万m 3 ,土石方利用回填 5.82 万 m 3 ,无借方,余方 7.75 万 m 3 。余方暂时堆存在机场临时堆土场,用于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填方。临时堆土场及施工场地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水土流失的风险,在采取加设挡墙、植被覆盖等一系列措施情况下,该项目对机场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委托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已通过省水利厅审批,在按《水土保持方案》中要求采取相应水土保持措施情况下,水土流失在可接受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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