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服务购买项目结果公告(包1)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1-11-25 18:40 浏览量:

  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服务购买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FJKT[GK]2021021-1) 

  一、项目编号: [350182]FJKT[GK]2021021

  二、项目名称:社会福利救助中心服务购买项目 

  三、采购结果[350182]FJKT[GK]2021021-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市长乐区和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公政西路8号社会福利中心儿童福利院4楼 25143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FJKT[GK]2021021-1 包1

  福州市长乐区和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190299

其他社会服务

其他社会服务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按照福州市长乐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下称“救助中心”)的要求,在长乐行政辖区内开展服务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接待和入站服务。做好24小时流浪救助对象来站求助接待,做好逢进站必检查,妥善保管寄存物品,留存流浪救助对象指纹和电子照片,将安全检查、证件材料、检视询问等情况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3 救助服务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社会组织及服务人员要对服务结果和服务报告的真实性负责。服务过程中,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被服务人的隐私权。如有信息泄露,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等;其他详见投标文件。 2514300.0000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长乐区卓晶晶 (包1)
评审专家: 夏胜海,郭进瑞,张晓惠,林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①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②收费费率标准:100(万元)以下部分收费费率标准:1.50%;100-500(万元)部分收费费率标准:0.8%;③代 理服务费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下浮40%向中标人收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 理服务费。代 理服务费缴纳账户信息: 开户名: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信银行福州江滨路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FJKT[GK]2021021-1 包1 :16268元

    收取对象: 福州市长乐区和光社会工作发展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8.1资格性审查情况: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符合要求。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进行审查,各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地  址:长乐区政法小区公安2号楼 联系方式:1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张萍 电  话:0591-87803505 

  七、公告期限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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