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包1)
来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2020-12-03 16:06 浏览量: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ZYT[GK]2020014-1)

  一、项目编号: [350182]ZYT[GK]2020014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保安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182]ZYT[GK]2020014-1 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福州金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航城街道泮野村爱心路388号(泮野公交总站旁) 4299999.9999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ZYT[GK]2020014-1 包1 

  福州金煌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810

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安全保卫工作 1.2.1遵守业主制订的管理区域内相应的各项规章制度,对管理区域内发现有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行为者,应当予以劝阻、制止或及时向业主报告; 1.2.2根据管理区域内保安服务的需要,派遣相应数量、具有保安员资格的保安人员; 1.2.3保安的具体数量和人员在派遣前需通知业主,经业主同意; 1.2.4负责对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业务培训; 1.3.5做好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如发生安全事故时,应当采取应急措施,协助业主做好救助工作; 1.3.6应当与提供的保安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由中标人负责; 1.3.7中标人提供的保安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或违反业主的规章制度,中标人应于业主提出更换要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 1.3.8依法执行合同所列执勤区域内的守护等治安防范任务; 1.3.9依法查验出入执勤区域人员的证件和物品的出入手续; 1.3.10做好执勤区域内的守卫、巡逻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爆炸、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纠正和制止违反安全管理的行为; 1.3.11保安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身着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标志和保安人员执勤牌,携带保安人员工作证; 1.3.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职责。 3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4299999.9999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江炜斌 (包1)
评审专家: 潘代泉,俞承钊,黄文树,陈同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执行。代理服务费缴交帐号 开户名: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帐 号:1402201009600007936。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ZYT[GK]2020014-1 包1 :414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营前街道办事处 

  地  址:长乐区营前街道联合里82号 

  联系方式:28278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杨新城2号楼8层 

  联系方式:0591-87527653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0591-87527653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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