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福州滨海新城下沙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04-27 08:19 浏览量: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商请审批福州滨海新城下沙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新投〔2021〕68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的建设对做好海岸带修复工作、改善新区生态环境、提升海岸带生态功能价值有积极作用,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福州滨海新城下沙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代码:2020-350112-48-01-093196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下沙海滩修复与养护工程

二、项目单位: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长乐区江田镇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该项目对滨海新城下沙海滩南北2个岸段共计3.2千米岸线开展综合生态整治修复。修复北部岸段沙丘长度约680米,修复面积约6.2万平方米,总需方量约13.37万立方米,植被修复岸线约680米;南部岸段沙丘修复长度约1.24千米,修复面积约2.83平方米,总需方量5.85立方米,植被修复岸线约1.5千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为8730.2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413.1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01.35万元,基本预备费415.74万元。建设资金来源:根据中国共产党福州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2042号文件精神,相关费用由市财政出资。

六、建设工期:3个月控制。

七、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同意江田镇出具的该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的评估意见,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九、其他事项:项目建设要符合园林、水利、林业、海洋、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要求,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及安全措施,完善相关手续,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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