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市政工程服务中心关于申请审批塔山路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24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消防安全隐患,完善交通系统。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长乐区吴航街道。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塔山路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长度185.3m,道路宽度12m。工程内容包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路灯照明及绿化等附属配套工程。
四、主要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支路
2.道路设计车速:20km/h
3.路面:水泥混凝土罩沥青路面;设计年限10年
4.路面设计荷载:BZZ-100。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63.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23.37万元。资金来源: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247号文件明确,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财政列支。
六、建设期:
2个月。
项目建设要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要求。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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