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园林中心: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园林中心关于申请审批长乐区香江公园和莲心溪河滨公园等景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长政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提升长乐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绿化建设水平,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香江公园、莲心溪河滨公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香江公园和莲心溪公园进行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其中①香江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包含增加开花地被植物,增加开花乔木和灌木,道路改造、增加草坪灯和座椅等;②莲心溪公园景观绿化提升包含增加开花地被植物,增加开花乔木和灌木、增加座椅和照明设施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99.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9.47万元,其他费用39.97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长政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期:
2个月。
项目建设要符合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要求。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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