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长乐区金峰镇东河塘下村段河道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长金政〔2020〕105号)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长乐区特色城镇指挥部(长特指纪〔2020〕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整治河道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长乐区金峰镇塘下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对金峰东河塘下村段进行底泥、沿河垃圾的清疏,总清淤长度207m,清淤工程量2500m3(液下方)。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98.7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53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长乐区特色城镇指挥部(长特指纪〔2020〕3号)文件精神,项目所需经费从东河黑臭治理项目经费中列支。
五、建设工期
1个月。
项目建设要符合自然资源与规划、住建、水利等部门的要求。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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