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园林中心:
你单位报来《福州市长乐区园林中心关于申请审批长乐区里仁高架桥下公园等街头绿地改造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长政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为了提升长乐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绿化建设水平,推进生态人居、生态环境、生态经济和生态文化建设。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地点
郑和酒家地块、里仁高架下公园、江滨公园、郑和行旅园。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对郑和酒家地块、里仁高架下公园、江滨公园、郑和行旅园进行提升改造,改造总面积约79200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路翻新、绿化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80.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0万元,其他费用50.67万元。资金来源: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长政办〔2020〕18号)文件精神,由区财政统筹安排。
五、建设期:
3个月。项目建设要符合中国民用航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的要求。
六、其他事项
在前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本次工程,避免交叉建设。
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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