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发放困难群众郑依俤、陈梦婷的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来源:长乐区民政局 2021-09-01 16:53 浏览量: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近期,收到梅花镇、玉田镇提交的困难群众郑依俤、陈梦婷关于申请大额临时救助金的材料。根据闽民保〔2019〕121号文件精神,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根据救助标准确定的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不能缓解的特殊个案,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情况如下: 

  1、郑依俤,男,现年58岁,系刑满释放人员,单身未婚,身患重疾,腿脚疼痛,无自主行走能力,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人照料,无住房。经司法所交接从2021年5月1日刑满释放入住梅花镇敬老院,敬老院每月收费标准为半护理3000元,经区民政救助科乡分管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到梅花镇敬老院走访了解确认情况后,确系困难,其在六月申请低保,并且七月已通过审批,特此请求政府给予适当救助。 

  2、陈梦婷,女,现年20岁,为玉田镇低保户,父亲因家庭生活困难于2017年偷渡出国,至今无法联系到,母亲于同年病故,家中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弟,由于弟弟陈毅被查出患有淋巴瘤,后续还需大量化疗等费用,特此请求政府救助度过难关。 

  8月3日,经区民政局2021年度第11次局务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分别给予郑依俤、陈梦婷1万元临时救助金。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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