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和《长乐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长农〔2021〕63号)精神,我局对有关乡镇上报的材料予以复核后,统计汇总长乐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际服务面积与核定补助资金具体情况如下:福州长乐美生农机专业合作社实际服务面积1474.83亩,核定补助资金138920元;福州市长乐区利丰农业专业合作社实际服务面积679.95亩,核定补助资金60440元;福州市长乐区宏大农业专业合作社实际服务面积1132.2亩,核定补助资金100640元。综上,我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由3个服务主体共同承担,实际服务面积合计3286.98亩,核定补助资金共计300000元,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28889359。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