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联合文件《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福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240号)的精神要求,2020年,我区共有三家合作社(或企业)申请新种植茉莉花基地建设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种植并申请验收。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和辖区乡镇农业干部组成验收小组,并聘请有资质的福州广域测绘公司技术人员,分别于2020年10月28日、11月24日和12月4日,进行实地测量验收,实际验收总面积为104.66亩(见附表)。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和农业农村局联合文件《关于下达支持福州茉莉花茶产业发展九条措施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1]78)的文件精神,此次共下达我区专项茉莉31.398万元。我局拟根据实际验收面积,按每亩奖励补贴3000元的标准下拨给相关农业经营主体。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如有异议,可与长乐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1-27528990。
附:2020年长乐区新植茉莉花专项奖励资金安排表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