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及政府债务情况
1.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核定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45679万元(包括一般债务210208万元,专项债务335471万元),其中:2018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15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102400万元。
2.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212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8225万元,专项债务233071万元。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18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5600万元,专项债券102400万元),债券资金到位后,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3929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3825万元,专项债务335471万元。
二、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1.省财政厅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1.56亿元,具体使用方案安排如下:
(1)1000万元用于洋屿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
(2)10853万元用于六中新校区建设项目;
(3)3600万元用于教师进修学校校区建设项目(一期);
(4)147万元用于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外债转贷)。
2.省财政厅下达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10.24亿元,具体使用方案安排如下:
(1)2.32亿元用于首占营前新区土地征迁收储;
(2)1.56亿元用于航城街道土地征迁收储;
(3)5.06亿元用于203省道首占营前新区段非国有企业土地收储;
(4)1.3亿元用于城区土地征迁收储。
三、2018年长乐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2018年我区预算作如下调整:
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48.60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1.56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1.56亿元,其中:列入“213农林水支出”科目1000万元、列入“205教育支出”科目14453万元、列入“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147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50.16亿元。
2.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5.73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10.24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10.24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0.24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5.9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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