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做好2022年农作物优良新品种引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2022-03-14 16:17 浏览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福州市农作物优良新品种引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榕种站函[2022]1号),为切实做好2022年农作物优良新品种引种展示、示范推广工作,现就相关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结合我区实际,拟申报水稻、旱作、蔬菜等农作物新品种引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各1-3个。重点展示示范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项目育成的品种;通过审定、登记、引种备案和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品种;地方优势特色、优质高效、绿色生态新品种。

二、实施内容

新品种引种展示:展示品种不少于5个(设对照1-2个);新品种示范:示范品种1-3个。项目实施地块要求土地平整、排灌良好,肥力中上均衡,交通方便,辐射面广。新品种引种展示点种植面积在2亩以上,新品种示范片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每个展示示范片(点)应在醒目位置树立展示示范牌,标明面积、品种、实施单位、技术指导单位等信息。实施主体应安排专门人员观察记载数据,并适时组织开展现场观摩活动。

三、补助资金标准

每个新品种引种展示点拟补助1万元,每个新品种示范片拟补助1万元。主要用于种子、肥料、农药等农用物资投入补贴;试验、鉴定、展示示范田间操作、观察记载的人工费用;现场考察、技术培训以及引进、展示、示范、推广、宣传等有关的其他支出费用。

四、申报办法

1、申报主体:全区各乡镇(街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农业经营主体。

2、申报材料:包括2022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耕地承包合同、营业执照等,一律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送至长乐区种子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591-28922135

3、申报时间:截至2022316日,逾期不再受理。

4、项目实施内容、补助资金标准等以福州市下达文件为准。

五、其他事项

项目实施完毕后,实施主体应及时向区种子服务中心提供项目总结、项目实施过程照片、生产资料购买发票等文件。

附件:2022年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项目申报表

 

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202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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