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上级部门下达了地方政府债券,需编制债券资金安排使用方案并相应进行预算调整。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举借和安排使用方案,请予审查。
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1、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51020万元(包括一般债务232849万元,专项债务418171万元),其中:2019年新增一般债务限额22641万元,新增专项债务限额82700万元。
2、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
2019年年初,我区政府债务余额4782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86943万元,专项债务291350万元。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0534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641万元,专项债务82700万元),债务资金到位后,我区政府债务余额5836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9584万元,专项债务374050万元。
二、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举借和安排使用方案
1、省财政厅下达的一般债务限额22641万元,具体使用方案安排如下:
(1)4000万元用于长乐区人民医院建设项目;
(2)4000万元用于长乐远航供水公司供水项目工程建设;
(3)5400万元用于2019年污水支干管建设工程;
(4)9139万元用于长乐区“三馆三中心”项目建设;
(5)102万元用于世行贷款中国(福建)医疗卫生改革促进项目(外债转贷)。
2、省财政厅下达的土地储备专项债务限额82700万元,具体使用方案安排如下:
(1)2亿元用于鹤上片区(岱岭隧道、京岭路沿线、地铁鹤上站周边)土地征迁收储;
(2)9700万元用于老城区土地征迁收储;
(3)5亿元用于首占营前新区土地征迁收储;
(4)3000万元用于金峰片区土地征迁收储。
三、2019年长乐区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使用方案,2019年我区预算作如下调整:
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79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务2.26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2.26亿元,其中:列入“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科目9139万元、列入“210卫生健康支出”科目4102万元、列入“211节能环保支出”科目5400万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4000万元,支出预算调整为56.05亿元。
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8.26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务8.27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8.27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8.27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76.5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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