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关于福州市长乐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长乐区财政局 2019-01-29 11:49 浏览量:

  一、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全区财政部门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经济保持了总体平稳、稳中向好态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 

  (一)2018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根据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力结构变化情况,经区届人大常委会第1719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调整75.50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6.7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52.40亿元。 

  据统计,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36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2%比上年增长11.6%;加上划中央收入29.2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76.6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5%同口径增长17.4%全区一般公共预算61.59亿元(其中本级支出52.40亿元),比上年减少4.28亿元,下降6.5% 

  2018全区预算收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执行情况 

  税收收65.42亿元,增长27.9%。非税收入11.23亿元,下降19.1% 

  (2)主要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2018年,区财政加大资金的盘活统筹力度,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得到了较好保障。 

  农林水事务支出5.29亿元,下降11.4%主要用于: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脱贫攻坚,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推动河长制、滩长制,实施林业森林资源保护及生态补偿,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化造林和湿地生态保护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0亿元,增长16.8%主要用于: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支持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建设,发放困难群众、残疾人、高龄老人、价调补贴和节日慰问金等。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51亿元,增长18.0%主要用于: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落实卫生人才培养政策,支持医院外科大楼、空港医院、区二医院建设和医疗设备购置,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政府补助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推进城乡医保一体化建设等。 

  教育支出13.67亿元,增长12.7%主要用于: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完善教育保障机制,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实行高中阶段免学费入学,支持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实施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93亿元,下降42.0%。主要用于: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支持乡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群众性文体活动,支持文物保护和维护等。 

  科学技术支出0.69亿元,增长9.3%主要用于: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实施企业研发经费分段投入补助,鼓励中小企业创新,加大企业创新研发能力和创新创业平台投入等。 

  节能环保支出1.72亿元,下降25.9%主要用于:实施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源治理和生活污水处理,开展畜禽污染拆迁整治和环保能力建设等。 

  城乡社区支出5.71亿元,下降40.8%主要用于:支持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提升城市美化绿化水平,加快首占营前新区建设等。 

  交通运输支出2.09亿元,增长123.2%。主要用于:支持公交枢纽站、首末站等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农村路网改造、公路养护和安保工程,建设松下铁路支线、福清湾深水航道等。 

  公共安全支出4.10亿元,增长25.2%。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平安长乐”,支持社会治理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天网工程、新建派出所和“两所”建设,支持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增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保障政法、公安、司法经费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根据2018年经济发展和基金收入形势,经届人大常委会第1719次会议批准剔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49.9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43.28亿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52.1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3%,比上年增加19.54亿元,增长59.9%;政府性基金支出40.85亿元,比上年增加8.77亿元,增长27.3%。 

  3.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64.97万元,完成预算的337.9,比上年增加186.97万元,增长10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7.35万元,比上年增加76.35万元,增长94.3%。 

  4.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05亿元,完成预算的105.2,比上年减少3.58亿元,下降37.2%;社会保险基金支出4.96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比上年减少2.86亿元,下降36.6%。 

  以上预计数在结算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区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全区财政部门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 

  1.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是积极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关于坚决制止以地方政府购买服务名义违法违规融资的通知》文件精神,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撤销6项工程类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全面停止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贷款。按照预算流程编制偿债计划,将偿债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偿还隐性债务1.77亿元,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增强债务风险意识,将融资平台隐性债务等信息纳入全口径政府债务系统,实行名录管理和风险评估,实现融资平台债务和政府中长期支出事项全面动态监控。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定期监测隐性债务变动情况,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建立扶贫资金动态监控机制,全面监控各类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按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筹集资金,并从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4723万元,用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实施对口帮扶和山海协作。拨付220万元,支持薄弱村、空壳村发展集体经济。及时兑现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各类补贴4926万元,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三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拨付1.02亿元,推进绿化造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陈塘港主河道等城乡河道整治、畜禽污染拆迁整治。拨付2.18亿元,建立绩效激励补助机制,推进污水支干管及入户管网建设,加快城乡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费税制度实现平稳转换,支持重点行业节能减排。 

  2.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落实好降低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提高企业设备器具扣除标准、扩大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等减税措施,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费率,以及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期限。继续实施海峡·长乐周转贷,为17家企业提供“过桥”资金11.20亿元。二是加快发展壮大新动能。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拨付75万元,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七条措施落地生效,为科技创新提供智力支撑。拨付1577万元,奖励国内外专利1217项、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2家,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统筹3.83亿元,支持福州滨海新城建设,支持物联网、大数据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拨付6108万元,支持传统企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兑现各类产业扶持资金2.69亿元,促进福州市推动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七项政策落地生根拨付2.97亿元,支持企业总部经济、上市融资、外贸出口,推进文化、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拨5602元,支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四是着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筹措11.81亿元,加快推进地铁、福平铁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等交通路网建设2.44亿元,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推动会堂路等“断头路”建设推进公园、绿道等城市休闲空间建设。筹7.10亿元,实施江莲片区东关片区改造及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 

  3.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支持办好惠民实事。优先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确保区委、区政府六大类36个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2018年全区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达47.3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9%有力保障民生领域资金需求。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提升资金使用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推进农业发展提质增效,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深化农村综合改革,进一步扶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三是支持提升教育质量。拨付6543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拨付1951万元,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拨付1443万元,实施高中阶段免学费入学拨付2011万元,提升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拨付1.75亿元,支持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设,改造校48581方米,新增学2400。拨付69万元,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新增学位5141。拨付64万元,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惠及758人。拨付2124万元,落实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政策。四是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拨付2.38亿元,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拨付4074万元,提高标准,落实撤市设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同城化待遇。拨付2145万元,支持31个农村幸福院建设,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开办费和床位补贴拨付871万元,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五是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3.08亿元,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一体化建设。拨付4.85亿元元,建立健全医疗卫生财政补偿机制和服务体系,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六是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拨付1809万元,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拨付457万元,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拨付1041万元,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和赛事活动,推动大型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4.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行全口径预算编制,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实现区本级预算管理“全覆盖”,加大预算统筹力度,严格预算执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全区77一级预算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全面公开,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形式,新增公开经济分类和债务情况等。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扩大预算绩效管理覆盖范围,实现公共财政资金发展性项目全覆盖扩大重点绩效评价范围,大力推进绩效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助审机构管理,压缩财政投资评审时限,年审结各类工程184项,审定项目资金23.56亿元,审减资金2.76亿元,审减率10.5%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覆盖面和支付范围持续扩大,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262家全面施行电子化支付,全年集中支付10.04万笔,集中支付资金51.13亿元。深入推进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资金清算工作全年共办理公务卡5200张,提高公务消费透明度。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范预算单位支出行为。四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全面启用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考核,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全年实施政府采购310批次,采购金额5.86亿元,节约资金4915万元,节约率7.7 %五是强化扶贫惠民资金监管。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将扶贫资金、低保补助、五保补助等41项惠民资金纳入平台管理,惠及群众13.18万人次,资金达5.03亿元,打通惠民资金监督“最后一公里”。实现网上村务公开,涉及收支数据7341条、财政资金11.18亿元。六是深入开展财政源头反腐。组织实施财政系统扶贫工作作风专项督查和会计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和约束机制,出台《福州市长乐区财政资金使用审批管理办法》,加快财政资金拨付速度,健全财政内控制度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廉洁纪律集中督查。 

  2018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改革发展成效明显。这是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以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有力指导的结果,也是各级各部门团结一心、砥砺奋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结构还不够合理,持续增长压力较大,刚性支出日益增长,收支矛盾较为突出;有的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力亟待增强,一些重大投资项目开工建设推进慢,影响支出进度;一些专项资金分配分散、分配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等。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关键之年。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继续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着力支持福州滨海新城加快建设,全力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一)2019年预算编制原则 

  1.积极稳健,量力而行 

  收入预计,既综合考虑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计增幅以及“十三五”规划财政收入目标增幅要求,又充分考虑贯彻落实减税降费对短期财政收入的影响,实事求是,合理确定全区财政收入增幅。支出预算,既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的支出需要,充分考虑可能的增支因素,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又结合财力情况,合理评估,适当控制支出标准和规模,做到有保有压,确保财政综合平衡。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加强预算统筹协调,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能够通过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项目,优先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对重点领域和项目的支持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推动高质量发展。突出问题导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准施策,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3.改革创新,约束有力 

  推动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突出绩效导向,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推进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创新补短板资金筹集方式和保障机制,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民生社会事业发展。 

  (二)2019年收支预算安排 

  综合考虑我区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2019年预算编制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80.25亿元,比上年增加3.60亿元,增长4.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50.20亿元,比上年增加2.84亿元,增长6.0%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去体制净上解4.93亿元,加上纳入财力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3.32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20亿元,预计全区总财力为53.79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53.79亿元,其中:正常经费24.37亿元,转移性支出3.08亿元,专项经费26.34亿元。 

  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农林水支出3.15亿元,增长3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3亿元,增长18.5%。卫生健康支出7.79亿元,下降20.4%。教育支出12.27亿元,增长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5亿元,增长45.4%。科学技术支出0.57亿元,增长35.4%。节能环保支出0.67亿元,增长39.4%。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8.26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68.26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543.35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43.3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亿元,安排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54亿元。 

  (三)2019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2019年,区级全口径预算统筹安排支出127.64亿元,除保运转支出外,重点保障个方面的支出: 

  一是支持创新驱动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安排科技专项资金5000万元,落实和完善企业创新扶持政策,支持淘汰落后产能和产业科技成果转化。排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5.33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支持企业上市、品牌创建,促进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安排4024万元,支持工业区完善基础设施,推进松下港区防浪堤二期工程建设安排1300元,支持文物保护,加快旅游业发展。 

  二是支持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发展安排3亿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新农村建设投入,支持新农村精品村、示范村、创建村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和小城镇建设步伐安排1.32亿元,加强农业综合开发,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推动设施农业、现代渔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扶持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村集体组织“造血功能”;支持农村集体产权改革、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农田水利、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农村公路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深化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粮安工程”,确保粮食安全。安排5000万元,用于援藏援疆、定西漳县、南平松溪等对口帮扶,支持脱贫攻坚 

  三是支持民生补短板和社会事业发展安排3.56亿元,支持发展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推进校安工程和党校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公办中小学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制度等。安排4.65亿元,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落实高龄老年人补贴、优抚对象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困难群众社会救助等政策;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安排5.97亿元,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机制,深化卫生医疗制度改革,落实基本药品和耗材零差率政策性亏损补助;支持区人民医院、区医院外科大楼、基层卫生院建设和区第二医院提升改造,支持基层医疗机构设备更新,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安排1.59亿元加强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修复,支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支持开展文化惠民和全民健身运动,支持“三馆三中心”和新区体育中心建设安排1.78亿元,用于保障性住房支出。安排2.28亿元,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支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建设“平安长乐”“智慧长乐”“信用长乐”安排3.50亿,支持远航供水公司建设发展。 

  四是支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安排2.79亿元,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清新水域”“洁净蓝天”“清洁土壤”三大工程。支持实施节能技改财政奖励政策,推动企业节能改造和减排降耗,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支持闽江河口湿地、新区湿地等生态系统修复保护,推进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保护修复试点,提高生态宜居品质。支持完善河湖长制、滩长制,加强重点流域治理和小流域环境整治,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支持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支持城乡公厕提升改造,支持陈塘港主河道整治,加大“两违”专项治理力度,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造林绿化,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建设绿色长乐。 

  五是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协调发展安排525万元,用于规划专项经费安排29.16亿元,加大土地存量盘活收储力度,做好土地经营运作文章,支持高速公路、铁路、轨道交通、道庆洲过江通道等建设安排3.70 亿元,支持打通文浮路、会堂路等“断头路”,启动岱岭隧道建设,完善城区路网。安排3795万元,支持城乡公共交通体系建设,继续实施政策性亏损和公益性乘车等补贴政策安排1.75亿元,支持南山生态公园、郑和公园提升改造,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安排2亿元,推进江莲片区东关片区改造及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 

  三、扎实抓好2019年预算执行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加快培育财源 

  有效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建立创新激励机制,整合各类人才政策和资金政策,完善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财税优惠和专项奖补政策,加快推动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增强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落实招商引资财税优惠政策,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进一步落实总部企业财税扶持政策,做大做强总部经济。大力扶持企业上市,增强企业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加速推动产业向高端化、高新化转型升级。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积极引导税源回归,做大做强财政收入“蛋糕”。全力支持福州滨海新城、临空经济区建设,增强园区承载能力,促进项目集中、财源集聚。 

  (二)强化预算执行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状况,完善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收入预算执行分析研判,落实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制度,盯紧流动税源,强化跟踪服务和政策指导,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杜绝收“过头税”,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规范财政收入核算和缴库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使用绩效为导向的财政资金配置机制。加快预算支出进度,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及当年难以支出的预算资金,按规定统筹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减少结转结余。按照中央部署,落实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 

  (三)严防债务风险 

  严格执行预算法和相关政策规定,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统筹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债务限额空间与债务风险程度,合理确定债务规模、结构和来源。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切实规范政府举债行为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抓好地方政府债券申报项目的遴选,管好用好债券资金,规范债券资金投向。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强化财政约束,有效抑制不具还款能力的项目建设。继续推进政府融资清理整改,妥善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禁各种违法违规担保和变相举债。规范完善政府融资平台,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事前审核和监控。 

  (四)加强监督检查 

  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落实人大审查意见,重视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认真整改审计提出的问题,不断改进财政工作。加强预算监督、财经纪律监督和会计监督,依托福州市惠民资金网,大力实施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深入开展扶贫、涉农涉企、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扎紧财经纪律制度笼子,带头遵守财经法纪,严肃查处资金分配及使用中存在的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侵占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管理使用。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X”专项督查常态化,重点对“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情况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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