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长乐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收支和地方财力结构发生变化,需要对2018年财政收支预算做相应调整。根据《预算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2018年按照年初人大通过的财政预算,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69.58亿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5.40亿元。今年以来由于受湛华科技总部企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等重点企业以及限售股减持转让解缴个人所得税税收大幅入库影响,2018年1-10月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已实现64.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1%,超收6.79亿元,同比增长22.2%(其中:税收总收入完成57.8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3%,超收9.77亿元,同比增长34.2%)。2018年1-10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38.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1%,超收0.82亿元,同比增长14.7%。根据我区税收收入结构变化的实际情况,拟将财政收入调整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调整为75.50亿元,比年初预算(69.58亿元)调增5.92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16.1%。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46.78亿元,比年初预算(45.40亿元)调增1.38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10.3%。
上划中央收入调整为28.72亿元,比年初预算(24.18亿元)调增4.54亿元,调整后比上年增长27.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变动情况
2018年年初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45.40亿元,减去净上解2.40亿元,加上:纳入财力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3.1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5亿元,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预计为48.60亿元。在年度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榕政综〔2018〕253号文件规定(临空经济区内产生的税费收入福州将分成50%)以及我区上年超收收入已实际在上年平衡支出等因素影响,我区财力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46.78亿元,减去净上解4.95亿元,加上:纳入财力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补助2.18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16亿元,省财政厅下达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56亿元,2018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预计为45.73亿元,比年初预算预计可支配财力48.60亿元减少2.87亿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由于省财政厅下达了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以及兑现湛华科技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励和限售股减持转让解缴个人所得税奖励、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奖补、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绩效奖励等均需要大幅增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同时按照省政府关于开源节流的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调减了部分在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根据以上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实际变化,对部分支出项目进行调整,调增7.73亿元,调减3.93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52.40亿元,比年初预算(48.60亿元)净调增3.80亿元,具体项目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调整为2.99亿元,比年度预算(2.85亿元)净调增1399万元。主要是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绩效奖励、个税代扣代缴手续费等增加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调整为3.13亿元,比年度预算(3.08亿元)净调增419万元。其中:调增2145万元,主要是社会治理综合应急指挥中心及天网工程建设经费1500万元,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绩效奖励495万元;调减1726万元,主要是因项目进度原因调减巡特警反恐训练基地建设经费850万元,吴航消防中队鹤上站建设经费300万元。
3、教育支出调整为12.57亿元,比年度预算(11.70亿元)净调增8715万元。其中:调增19550万元,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安排六中新校区和教师进修学校校区建设14453万元,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绩效奖励4112万元,乡村教师生活补助942万元;调减10835万元,主要是学校及幼儿园建设工程专项资金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调整为0.92亿元,比年度预算(1.33亿元)净调减4137万元。主要是:公共图书购置专项经费调增368万元,营前首占新区体育中心建设项目调减3000万元,文化艺术中心建设经费调减15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调整为5.50亿元,比年度预算(5.62亿元)净调减1171万元。其中:调增468万元,主要是二维码户室牌制作及安装143万元,退役士兵安置95万元,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绩效奖励76万元;调减1639万元,其中:殡仪馆建设项目调减567万元,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费及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调减1015万元。
6、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调整为7.80亿元,比年度预算(9.69亿元)净调减18902万元。其中:调增1208万元,主要是新增世行贷款用于医疗卫生改革项目147万元,江田卫生院扩建250万元,食品安全抽检经费344万元,专职市场监管协管员182万元;调减20110万元,主要是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因工程进度因素调减5000万元,乡镇安排计划生育项目调减200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由于收到福州统一管理,省级不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到我区,相应调减支出9778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调整为1.21亿元,比年度预算(1.11亿元)净调增1013万元。主要是规划专项经费调增600万元、垃圾处理费调增300万元。
8、农林水支出调整为2.73亿元,比年度预算(2.41亿元)净调增3206万元。调增3316万元,主要是新增债券资金用于洋屿港水闸除险加固工程1000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经费1470万元、莲柄港河道整治项目500万元;调减110万元,主要是水库除险加固调减100万元。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调整为3.51亿元,比年度预算(6627万元)净调增28504万元。其中:调增28514万元,主要是兑现湛华科技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15563万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奖补9080万元等;调减10万元,主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办公经费调减。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调整为3980万元,比年度预算(2781万元)净调增1199万元,主要是滩涂征收补偿和海域管理工作经费调增1100万元,创建省级文明城区专项绩效奖励调增99万元。
1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调整为2134万元,比年度预算(1535万元)净调增599万元,为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调增599万元。
12、其他支出调整为7.73亿元,比年度预算(6亿元)净调增1.73亿元。其中:调增1.74亿元,主要是兑现上市公司限售股减持缴纳个税奖励调增;调减194万元,主要是公建项目预决算评审委托业务费调减155万元等。
经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支出为52.40亿元。
2018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预计可支配财力为45.73亿元,拟调入政府性基金6.67亿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可支配财力52.4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调整后,对其他正常经费的追加支出,主要通过安排的总预备费解决,并按其实际用途分别计入各类、款、项科目中进行核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情况
由于受土地出让项目变化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计提以及省财政厅下达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等因素影响,需要将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60.23亿元,比年度预算(55.73亿元)净调增4.50亿元。其中: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47.81亿元,比年度预算(52.57亿元)调减4.76亿元。主要是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计提等因素调减。
2、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调整为1.41亿元,比年度预算(1.66亿元)调减2500万元。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调整为2700万元,比年度预算(8900万元)调减6200万元。
4、污水处理费收入调整为3000万元,比年度预算(4800万元)调减1800万元。
5、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净调减1230万元;
6、彩票公益金收入净调增1000万元;
7、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净调增985万元;
8、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调增10.2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受相关项目实施进度、政府性基金收入变化以及榕政综〔2018〕253号文件规定(原榕政综〔2011〕121号规定的土地统筹事项福州不再统筹)等因素影响,基金支出调整为53.52亿元,比年度预算(55.73亿元)调减2.21亿元。其中:
1、土地基金安排的支出调整为42.98亿元,比年度预算(55.25亿元)净调减12.27亿元。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净调减18.4亿元,主要是原榕政综〔2011〕121号文件规定的土地统筹事项调减以及原计入土地成本核算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在计提时直接做土地出让收入调库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成本性支出调减;(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建设性支出净调增6.55亿元,其中:调增10.9亿元,主要是:东关片区启动区改造、和平街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建设调增3亿元;航城联村江莲片区改造调增3.9亿元,供水项目工程建设调增1亿元,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调增1.6亿元,会堂南路等断头路建设调增1.32亿元;调减4.35亿元,主要是东方嘉苑安置房建设工程调减1亿元,福州滨海新城森林城市景观带项目调减7500万元,首占新区道路建设项目调减5000万元,营滨路建设调减7600万元,陈塘港主河道整治调减3000万元,松下港防波堤二期工程调减3000万元,国省道改造提升调减2280万元等;(3)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调减2500万元;(4)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调减1230万元;(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调减500万元。
2、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调整为3000万元,比年度预算(4800万元)净调减1800万元。
3、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安排的支出调增10.24亿元。
经过上述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2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3.5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计本年收支结余6.71亿元,加上上年结余0.28亿元,预计结余6.99亿元,拟调出6.67亿元弥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预计滚存结余0.32亿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中心任务,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指导,坚定信心、主动作为,凝心聚力、迎难而上,努力完成各项任务,为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新长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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