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
福州市长乐区2020年8月份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来源:长乐区应急管理局 2020-09-22 11:51 浏览量:
 一、8月份事故情况

本月道路运输、工矿商贸、业生产、农业机械等行业均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1-8月份事故情况

道路运输方面。全区发生事故5起,同比减少6起下降54.5%;死亡2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66.7%;受伤3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7.1%

工矿商贸方面。全区未发生工矿商贸事故。

渔业生产方面。全区未发生渔业生产事故。

农业机械方面。全区未发生农业机械生产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是扎实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抓紧排查、梳理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突出风险和隐患问题,制定整治项目清单,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有重点、有目标、有成效地推进“三年行动”开展。要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来对待,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设工程和房屋安全、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渔业生产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重大风险重点隐患、重点部位重要环节,切实消除盲区、堵塞漏洞。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门别类建立问题隐患、监督整改、验收销号、执法、问责、制度措施等“六个清单”,做到“一乡一册、一企一档”。

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认真汲取近期省内外道路交通事故等教训,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控。加强“五类十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查纠力度,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客车、旅游车、危化车、货车、面包车)”等重点车辆,从严整治易扰乱秩序和易肇事肇祸的“十类突出违法行为”,重点打击超员、酒(醉)驾、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骑电动车违规载人等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严重超限超载违法行为,深入推进“百吨王”整治;要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落实“一超四罚”措施,推动“四类企业”(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货运、普通货运)“四类场站”(综合货运站、零担货运站、集装箱中转站、物流中心)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

三是抓好危化品和民爆物品安全工作。要督促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全面认真做好自查,要严格动火作业审批和作业现场管理,落实储存环节降温、通风、远离火种等措施,严禁超量超品种储存,严禁相互禁忌物质混放混存,要对冷却喷淋、监测预警、消防等装置设施开展全面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港口管理部门要组织对港口、库(堆)场、码头进行排查,依法处罚安全条件不合格、超量储存、造规混存等行为,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工信、公安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民爆物品储存、销售、购买、装卸、运输、使用等各环节和爆破作业单位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销售、购买许可审批和流向信息登记制度,强化爆破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储存库治安防范、收存、发放和出入库管理制度,严禁超量储存民爆物品。

四是切实加强汛期和高温天气安全生产工作。当前,我区已进入汛期,持续高温、湿热、雷电、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增多,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可控因素增多。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警惕灾害性天气带来的风险,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突出铁路、公路沿线,非煤矿山、危化品罐区周边地灾点、高陡边坡,在建工地塔吊、交通下穿通道低洼易涝点和城市地下空间,水毁工程、病险水库,沿海渔排、港口码头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学生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狠抓除险加固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大风、大潮、雷击、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加强对危货车辆的安全监管,防止因高温天气罐内危化品挥发和膨胀,罐内压力过高引发罐体爆炸事故的发生。危险化学品领域,督促企业妥善保管保存有毒、有害物质和遇水、高温、潮湿、雷电等易发生事故或发生化学反应物质。

 

 

 

福州市长乐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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