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全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通知》(长安委[2020]2号)文件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队工作实际,我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依法治安,以加强安全生产为主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推动安全生产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主要内容
(一)房屋结构安全领域。主要是加强城区违法建筑排查。采取拉网式大排查,严格落实片区责任制、值班巡查等制度,加强对城区违法建设的管控,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制止,防止产生新的“两违”建筑,坚决遏制擅自加层、改扩建房屋的行为,并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管科、卫健局等部门对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调查取证完成后,将案卷移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或函告区应急管理局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林秀国
责任中队:规划中队、新区中队
责任人:林新春、马登柱
(二)道路交通领域。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强化渣土车的管控,严厉打击未审批运输和非法营运等违规运输行为。采取路面巡查和定点设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渣土运输查处整治,重点对滴洒漏、未加盖篷布密闭平斗运输、车身不洁、渣土乱倾倒等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定期组织与交警、路政、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责任领导:林永东
责任中队:综合中队、新区中队
责任人:林峰、马登柱
(三)大型群众性活动及危险化学品领域。一是针对超市酒店及大型城市综合体户外活动及占道促销进行安全生产督查。督促检查单位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隐患,并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全力做好“下朱市场”、“航辉市场”等“马路市场”周边环境整治工作。主要针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贴乱画、散发广告宣传品、两车乱停放、乱堆放物料等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行为,加大对以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定期联合街道、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开展市场周边专项整治行动。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瓶装液化气及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
责任领导:李炜、刘建文
责任中队:市容中队、新区中队
责任人:陈秋棋、马登柱
三、工作步骤
活动从即日开始,到2020年12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4月30日)。大队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专题动员部署,把动员工作落实到全队。
(二)集中推进阶段(5月1日-10月31日)。各中队科室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2月31日)。认真做好“ 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的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中队(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制督察室。
(二)细化措施,敢于动真碰硬。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执法、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开展活动。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安全隐患问题,做到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整改,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切实落实防范措施、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深入宣教,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报刊杂志、微信、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宣传报道。坚持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促,严肃责任追究。该项工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重点内容,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中队(科室)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对工作不认真负责、推进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警示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摸清底数、登记造册、整改到位。各中队应指定专人做好跟踪落实工作,每月25日前向法制督察室报送《福州市长乐区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报表》;每月3日前报送上月工作情况小结、报表及典型案例信息;每季度首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20年12月24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法制督察室做好材料收集汇总工作,及时向区安委会上报相关材料。
福州市长乐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