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1-08 15:43 | 来源:长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函[2013]13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3]252号)的要求,由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联系(地址:长乐市政府机关大院原经贸四楼403室,邮编:350200,电话:0591-28838206电子邮箱:szb28838206@163.com)。

  一、概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职责

  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当前,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更加迫切,表达、参与和监督意识不断增强,对政府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提出更高要求。2013年,我市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榕政办[2013]199号文件要求,以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及时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长政办[2013]160号),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于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及时进行通报批评,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网上审批工作,重点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过程、审批结果等。以效能问责为手段,大力推行网上办事,截止20131231日,累计网上收件56163件,办结55515件,办结率98.8%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扩大预算和决算公开范围,今年我市财政局公开了《关于编制2014年市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长乐市市级部门决算批复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2013-2014年度长乐市行政事业单位空调设备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信息。同时规范做好招标公告的主动公开,进一步强化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性资金公开透明运行。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今年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了2013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方式、建设总套数和分配退出等情况,以及《长乐市保障性住房配租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报送企业自建宿舍楼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通知》《2013年度廉租房申请公示》等相关信息。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加大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信息公开力度。今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了《关于通报2013年度 1-10 月份各乡镇(街道)药品不良反应工作进度》,卫生局公开了《长乐市2013年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首占镇公开了《关于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信息。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等信息的主动公开。今年我市环保局公开了每月环境质量、行政处罚、排污收费、项目环评、信访投诉案件查处、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等信息。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及时公开安全生产工作相关信息。今年我市安监局公开了《关于印发<长乐市2013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3年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企业性质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的通知》、《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发证对象企业摸底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关于长乐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通报》、《关于对长乐三和制衣有限公司等33家首批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示范企业补助的通知》、《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三级企业名单的通知》、《关于对吴航街道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等信息。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公开,落实好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我市物价局公开了《关于开展电信资费收费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核定福州外语外贸学院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关于核定长乐九龙山庄旅游景点门票价格标准的批复》、《长乐市物价局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方案》等信息;市政府办公室公布了《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时间的通知》等信息。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加强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置住房分配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公开分配政策、分配办法、分配结果等信息。今年我市国土资源局公开了2013年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征地告知书;市政府办公室公开了《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长平、绕城高速公路长乐段建设工程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市两港路改造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方案的通知》、《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占用林地收取森林资源补偿费的通知》、《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长乐市房屋征收补偿指导意见的通知》、《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营滨路工程(罗联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复》、《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北山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复》、《长乐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鹤路拓宽改造工程项目(东关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批复》等信息。

  9.推动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今年我市教育局公开了《关于吴航、航城两街道小学毕业生初招就近划分入学的意见》、《2013年长乐市城区小学招生划分意见》、《关于下达2013年长乐一中、长乐侨中定向生指标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长乐市高招体检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二一三年初中毕业生学科考查工作的通知》、《关于2013年长乐市地理、生物学业考试考点设置和抽调监考人员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末复习考试等工作的通知》、《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注意录取”考生花名册》、《2013年长乐市区小学毕业生分类分组派位表》、《长乐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3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等信息。

  (三)完善工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市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托市数字办(加挂牌子)正式成立了长乐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备案库,各级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均落实到位。

  2.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完成政府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合理配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向公众提供大量的主动公开信息,涉及政府机构职能、法规文件、统计信息、财政资金、价格收费、依法行政、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征地拆迁、城市管理、公共事业、救灾优抚、人事信息、工作动态、公共资源配置、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教育等内容。二是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市档案馆、图书馆都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督促各级各部门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依托“福州市农村党风网”,新开辟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领域,公开范围覆盖全市18个乡镇(街道)、256个村(居)。

  3.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对不同层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逐步扩大培训范围,增强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39月、11月先后举办了两期培训班,邀请专家和技术人员授课,推动理论和实务操作有机结合。

  4.健全完善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配套制度。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及时依法办好每份申请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

  5.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统计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1231日,长乐市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0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8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201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83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00条,统计类信息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39条,价格收费类信息9条,依法行政类信息8条,重点项目类信息11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5条,应急管理类信息85条,监督检查类信息300条,征地拆迁类信息8条,城市管理类信息3条,公共事业类信息51条,救灾优抚类信息42条,工作动态类信息21条,公共资源配置8条,人事信息96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1条,科技教育类信息67条,其他类信息55条。

  2.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970条,法规文件类信息15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54条,统计类信息12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04条,价格收费类信息28条,依法行政类信息40条,重点项目类信息18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25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46条,监督检查类信息743条,征地拆迁类信息40条,城市管理类信息8条,公共事业类信息66条,救灾优抚类信息11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10条,公共资源配置51条,人事信息213条,食品药品安全类信息2条,科技教育类信息67条,其他类信息83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目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二级栏目,并建立畅通链接渠道,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务公开专栏

  在市政府大院、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4新闻媒体

  我市主要新闻媒体长乐市电视台和吴航乡情报,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方便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3年度长乐市收6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收到1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今年6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4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2份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安置房基本信息、土地审批及征收等材料、保障房建设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点名单等。历年累计1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14份通过网上方式申请、1份通过当面方式申请、3份通过信函方式申请,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开考试成绩、食品安全状况及检查情况、保障房建设情况、安置房基本信息、土地审批及征收等材料、环境污染及治理、药品食品生产销售监督检查情况、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点名单、外地教师保障房分配待遇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136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5件;“不予公开”件数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0件。历年累计18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14件;“不予公开”件数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3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哪些方面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3年“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件数1件,涉及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内容,不予公开原因是所申请获取的信息属于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往年长乐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件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长乐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长乐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重视程度还有待加强,大部分业务经办均为兼职,人员变动频繁,影响公开工作的延续性。二是日常工作开展有待加强,一些单位信息公开突击报送、集中报送等不良倾向明显,存在有检查有公开、不检查不公开的情况。三是规范性有待加强,主要是一些单位未正常履行公文挂号程序,造成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数量偏少,甚至全年才一两份公文的情况出现。

  针对以上问题,今后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建立健全更加科学的评价体系。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采取更加科学、公平的评价办法,充分调动各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性,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平衡发展。

  二是加强培训工作。继续通过以会代训、建立工作交流群、一对一培训等形式,增强信息公开人员规范办事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梳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

  三是改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推进重点领域牵头部门更加及时、规范地公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持续推进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档案馆和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展互动功能,提升服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计量

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507

48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507

481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6

1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1

        2.网上申请数

4

14

        3.信函申请数

2

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1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5

14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3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20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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