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19 15:43 | 来源:长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1]23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1]282号)的要求,由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1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邮编:350200,电话:0591-28803765,电子邮箱:xxkyx@tom.com)。
  一、概述
  2011年,根据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在中共长乐市委、长乐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宜居宜业宜商的滨海生态城市建设,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分解落实《长乐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主要做法有:
  (一)进一步推进财政性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一是逐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方面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依托长乐市政府采购网,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全年共发出招标公告87条,中标公告82条,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中国长乐”网站“公告公示”和“财务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政府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全年共发布政府招投标信息549条。
  (二)持续推进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如2009年以来各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长乐市安全生产“十二五”专项规划》、《长乐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8-2015)》以及外文武垦区、城区航龙片区等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各类信息均已公开。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公开本地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土地征用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政府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健全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目前,已有36个市直部门和315个审批项目纳入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管理。2011年,共受理审批申请9732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9%。四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修订、调整处罚标准,规范简化处罚程序。将全市45个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等信息全部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开,基本实现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
  (三)继续推进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坚持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原则,完善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公示制度和公开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发展、医疗保障、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政策。如《长乐市城市规划区餐饮业专项规划(2011-2020)》、《2011年度鼓励发展现代渔业进一步促进水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长乐市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快落实“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工作意见》、《长乐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长乐市华能福州电厂三期项目筹岐村安置选房实施办法》、《长乐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长乐市2011年全市造林补助办法》、《长乐市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制度》等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都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四)有序推进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领域,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2011年,通过“中国长乐”门户网站继续加大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证件办理、资质认定、企业开办等九大重点民生服务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新增婚育收养、经营纳税、公共事业三大领域的信息公开,方便了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
  (五)继续拓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一是继续规范各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中国长乐”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6个二级栏目;另设 “政府职权公开”专栏。各公开单位重新修订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总目录调整为21大类。二是因地制宜,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继续发挥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作用,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及其他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三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依托“福州市农村党风网”,新开辟党务公开、村务公开等领域,公开范围覆盖全市18个乡镇(街道)、256个村(居)。
  (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依托市政府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工作力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完善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提供、存档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公共查阅场所、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言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计划,平时加强与信息公开单位沟通联系,加强技术指导,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议。市政府办公室每季度对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送和统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公共查阅场所、年度报告编制与公布、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公布。2011年我市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研究细化绩效考核评估指标,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确保考核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长乐市2011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9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51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3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5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6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2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56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6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6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23条。
  2、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24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9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45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162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0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356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
  目前,我市政府门户网站是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政府在政府网站开设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指南和目录”、“依申请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信息公开意见箱”等5个二级栏目,并建立畅通链接渠道,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
  2、政务公开专栏
  在市政府大院、各乡镇(街道)及村居均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
  4、新闻媒体
  我市主要新闻媒体长乐市电视台和吴航乡情报,为公众提供更为广泛、更为方便的政府信息,提高群众知晓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2011年度长乐市收到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1年以前长乐市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这3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是通过网上方式申请,并逐级审核审批,最后通过网上予以回复,涉及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公开考试成绩、外地教师保障房分配待遇。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3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均在规定时限内答复,已答复“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件数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长乐市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长乐市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1年长乐市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一些信息难以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统计不规范,个别单位信息公开类别统计不全或根本没有统计,造成统计只有条数没有归类,影响信息公开统计准确性。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规范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把握各类信息公开的机密与非密、主动与依申请公开的关系。及时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对公开的信息加强审核,涉及机密、秘密的信息不予公开。
  2、加强学习和培训。积极参加省、福州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对信息公开的新要求、新办法,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技术指导,强调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六要素”要求,及时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完善督促检查和通报制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效率。每季度进行全市信息公开工作通报,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898
2515
其中:1.网站公开
898
2515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3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 网上申请数
3
3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3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长乐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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