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2 15:06 | 来源: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7〕325号)和《长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7〕111号)(以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国丰花园180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321)。 

  一、概述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同时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拓展主动公开内容,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加快建立统一规范、准确及时的房地产市场信息定期发布机制。 

  我局草拟并上报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等房地产政策文件,获得市政府批准后予以发布。制定、上报《关于长乐市开展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工作方案的报告》、《关于开展长乐市商品住房销售市场秩序专项检查与治理工作方案的报告》。成立了长乐市房地产市场整顿规范工作小组,多次联合物价、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对我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联合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开发商立即整改到位。今年下半年,为贯彻落实《福州市物价局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我局联合物价、不动产登记中心组成检查小组,在11月10日至11月30日对全区所有在售楼盘、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进行联合巡查,对所有发现问题当场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截止12月18日累计通过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性文件两条。 

  2)做好棚户区改造及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信息公开 

  1、棚户区改造。按照上级部门及我相关文件规定通过福州市长乐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我市保障性住房政策、建设、分配等相关信息,截止12月14日累计通过福州市长乐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长乐市保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乐市保障性住房网上配置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2017年度长乐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等政策性文件4条,公共租赁住房审核配租方面信息3条,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信息2条,《2017年1月份东关保障房小区退出人员名单》等公共租赁住房租后管理信息10条。 

  2、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7年,我局村镇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以及《任务分解表》,继续以公开、便民、高效为基本要求,加强政府公开工作机构建设继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促进机关依法行政,努力做好人民满意的服务。我局村镇站文件类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2017年我局村镇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工作意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不足。为改善不足,解决问题,我局村镇站计划在后续工作中做好加强信息公开人员培训和内部统筹协调,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1、建立健全公开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补充缺失内容或者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及时完善相关内容。每季度按照有关要求做好信息公开统计、报送工作。按时编制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并及时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制度,了解社情民意,不断改进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监督职责。 

  2、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2017年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城市建设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及时主动听取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进一步理顺了工作关系,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3、人员及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目前经办人员由正式编制人员兼任,无专项补贴等费用产生。 

  (四)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2017年我局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目录建设,认真按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要求,梳理政务信息公开资料、公开数据、公开内容,编制政务公开目录,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运行。按规范及时向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9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60条。 

  (二)我局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设计主要职能办事程序0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0条、财政预算决算0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0条、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0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17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0条、城乡建设和管理的重大事项2条、文化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0条、工作动态0条、人事任免0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 

  目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政策解读相关工作数量为零。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7年我局共受理12345诉求件1218件,12319诉求件418件,均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结。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2017年度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条,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22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受理,涉及的内容市要求公布长乐大名城各楼栋的公摊数据。   

  (二)申请的办理情况  

  依申请公开1件均已答复,其中“同意公开”0件,“部分公开数”和“不予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三)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举报的情况,包括数量(2017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原因、结果为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在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帮助指导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提高业务人员办件业务水平和工作责任心,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保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7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9

16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9

16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2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1

22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2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8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2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3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9

接受行政申诉长、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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