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01-0200-2025-00001 | 文号 | 长政办规〔2025〕1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101-0200-2025-00001 | ||
文号 | 长政办规〔2025〕1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5-06-0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福州市长乐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委、办、局(公司):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精神,经审查,《福州市长乐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长政办规〔2022〕15号)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政策不一致的内容,为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规性、合理性,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废止《福州市长乐区招商引资中介奖励办法》(长政办规〔2022〕15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该文件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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