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25-0100-2017-00001 | 文号 | 长卫综〔2017〕9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生成日期 | 2017-01-13 |
标题 | 关于调整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索 引 号 | FZ07125-0100-2017-00001 | ||
文号 | 长卫综〔2017〕9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1-13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调整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
根据《福建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榕卫妇幼〔2011〕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长乐市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经研究,决定调整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高鸿定(长乐市卫计局党组副书记 主任科员 )
副组长:郑建云(长乐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陈美珍(长乐市医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主任医师)
成 员:王 艳(卫计局公卫科负责人)
张善兰(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医师)
张海峰(金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献富(古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义辉(江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林杭清(玉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下设办公室:主任张善兰兼,成员:官恩惠、陈秀娟、陈华、林燕。
今后该领导小组成员如因工作或职务变动的,均由接任者履行相关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长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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