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4 | 来源:长乐市
长司[2013]3号
 
长乐市司法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的要求,对长乐市司法局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司法局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路471号政法小区,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3)。
    一、概述
    按照上级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成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开展源头治腐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民主权利,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提高行政效率有着重要的意义。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为首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更好地指导、监督该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指出要长期通过政务公开栏、长乐市政府网等渠道公布我局内设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的情况,公布机关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及相关联系电话,并在每一季度末及时、主动地公开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向前推进。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
今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制度,成立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负直接责任,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由经办提出拟公开信息的报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并由主要领导阅批后发布相关信息。
2.机构队伍建设
为认真贯彻《条例》精神,确保本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专门指定了一个科室作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并配备了相关工作人员,坚持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相结合,以《条例》及相关文件为重点,通过会议学习、工作交流以及日常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顺利推进夯实了基础。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2012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突出重点,以点带面,逐步充实和深化公开内容,继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充分发挥长乐市政府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紧紧围绕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领域,重点推进了司法行政领域及决策信息的网上公开。此外,我局还主动通过政务公开栏、档案馆、图书馆等渠道公开,进一步拓宽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也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受众,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5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5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处在起步阶段,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仅有兼职1名。二是信息公开操作水平仍需提高,上传的文件信息不够规范。
今后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信息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进一步做好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高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积极协调,主动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
3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
3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长乐市司法局
                                   201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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