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10-3000-2025-00001 | 文号 | 长司内〔2025〕8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标题 | 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思路》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为抓手,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高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发力点,为我区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
索 引 号 | FZ07110-3000-2025-00001 | ||
文号 | 长司内〔2025〕8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司法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3-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印发《2025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思路》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为抓手,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高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发力点,为我区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
各司法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5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思路》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
2025年3月20日
2025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思路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开展“奋勇争先”行动为抓手,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高水平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为发力点,为我区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城市贡献法治力量。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定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正确方向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制定理论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最新法治理念纳入重点学习内容。通过党组中心组带头学、支部集中研讨学、党员个人自觉学等多种形式,确保学深悟透。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每季度开展一次学习成果交流分享会,鼓励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以考促学,检验学习成效,切实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为司法行政工作提供坚实思想指引。
(二)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力夯实党建根基,优化党组织设置,确保司法行政各环节均有坚强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增强组织生活的规范性与实效性。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注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结合司法行政职能,打造具有特色的党建服务项目,如法律援助惠民、法治宣传进社区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影响力与服务效能。
(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定期分析研判司法行政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利用长乐普法网、“法治长乐”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传播正能量,宣传司法行政工作成果与先进典型。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思想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职业价值观。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培训,提升党员干部辨别能力与应对能力,确保司法行政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为法治建设营造健康向上思想氛围。
二、积极服务中心大局,法治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围绕中心发挥职能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全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城市和乡村振兴、营商环境优化、福州新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积极维护经济社会安定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多形式大力开展全社会普法宣传教育,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引导群众通过正确的渠道表达诉求,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化工作要求,做好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等监管工作。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减证便民和“放管服”改革,强化执法监督,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投身服务中心工作,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论证,助力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持续深化法治长乐建设
(一)深化推进“八五”普法。制定全区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认真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常态化开展专题法治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持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持续加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培育指导。
(二)抓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切实抓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的贯彻实施,依法依规开展听取意见、举行听证会,深入剖析案件,加强行政复议决定书释法说理,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做深做实行政复议调解,积极搭建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沟通平台,着力抓好行政争议多发、高发领域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工作。坚持刀刃向内,对不当违法行政行为制发行政复议建议书及意见书,强化个案监督及类案规范。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督促行政部门行政负责人出庭,督促行政部门做好行政应诉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三)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开展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行政和不当行政,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对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落实事后跟踪,严格遵守备案时限,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别进行备案。
(四)加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深入推进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规范“综合查一次”检查行为,有效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组织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参与行政执法资格考试。
四、牢牢守住安全底线,法治助推平安长乐建设
(一)着力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力做好基层、行业专业领域等矛盾纠纷化解,结合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拓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进一步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至少完成1个司法所提档升级。
(二)持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加大与公安信息核查比对力度,严格核实和打击社区矫正对象私自外出等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病情集中复查审核活动,将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提请收监执行。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教育活动,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以《社区矫正法》实施五周年为契机,全区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扩大社区矫正社会影响力和参与度。加强社区矫正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三)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水平。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滚动摸排工作,准确梳理出辖区内在册安置帮教对象中“有明显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基本情况、风险隐患。协调人社部门组织开展安置帮教对象职业技能培训。
五、深化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便民为民利民工作水平
(一)持续打造长乐“148”品牌。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刑事全覆盖工作的开展。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率。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畅通群众法律咨询渠道,不断提高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
(二)着力优化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持续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保质保量完成当事人申请的公证事项。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为国家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建设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持续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为海外侨胞办理远程视频公证,更好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多元需求。
(三)不断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确保律师行业规范有序运行。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业务指导,提高法律顾问法律服务质量。完成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年度考核工作,指派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每月15日的信访接待活动。
六、强化队伍能力作风建设,努力锻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司法行政铁军
(一)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计划,根据不同需求和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在线学习等方式,不断提升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鼓励党员干部参加在职学习、业务竞赛等活动,营造一种积极向上、争优创先的学习氛围。
(二)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以及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禁业清单”,持续推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常态化、规范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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