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06 15:51 | 来源: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福州市长乐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由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图书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长乐区文武砂街道文松路666号,邮编:350207,电话:0591-28813573)。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加大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做好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及人事人才等信息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3条,主要涉及就业创业、技能培训、人事人才等领域,扩大社会对重要社会保障类信息的知晓度。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网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建立机制,完善制度,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制定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通过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电视新闻、广播等媒体及网站专题、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掌上社保”APP)及公开栏等传统公开平台,及时发布我局相关政策、政务及就业创业等相关惠民信息,不断拓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更加全面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提高信息报送质量。为广泛采集信息,提高报送质量,我局积极拓宽渠道,广泛收集信息,在信息报送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准确把握信息动态,全面反映工作情况。三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六)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确保民众能够及时获取重要社会保障类信息,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我局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方法和途径,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推动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积极配合报送,并指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经办人员负责做好相关的公开工作。根据2022年我区实际,我局重点加强人才、就业及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政策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产业工人就业保障、高校毕业生来航就业创业、社保基金管理等领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部分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技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还有待完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针对性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增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成效。

2、针对性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更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作用。

3、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推进权责清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把群众关心的热点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提高信息服务质量。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2022年本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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