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9 | 来源:长乐区
长人社〔2013〕2号
 
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148号)要求,我局对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2012年度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投诉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工作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内容。
本报告统计数据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解放路25号旧法院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813573)。
   一、概 述
(一)提高思想认识。
  2012年我局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政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政务公开,简化办事程序,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制度和程序办事。
(二)明确工作职责。
今年,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一步充实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由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专门办公机构,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完善工作机制。
1.继续完善制度,做好基础工作。不断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和公众期待,认真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本年度重点加强了人才就业领域热点工作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了公开领域,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增进了人民群众对人才就业工作的了解,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服务。
2.加强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并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改进工作作风的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3.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我局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并及时主动更新有关信息。同时,按要求及时向市档案馆、图书馆报送了纸质和电子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9条,均按照规定的信息上传工作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29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67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3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局历年来“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度我局历年来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局历年来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也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是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办人员少,现有具体经办人员仅有1名,并且兼职。二是专业信息化操作水平仍需提高,上传的文件信息不够规范。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量有待进一步扩充、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条例》和信息公开的相关制度,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将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岗位,确保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信息工作人员要熟悉内容、程序,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为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4
1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
1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长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抄送:市政府办、效能办、监察局、档案局、数字办,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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