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1 09:50 | 来源:长乐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017号)、《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已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并报送长乐区档案馆供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农业农村局综合科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三峰西路416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127)。

一、总体情况

(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0条,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55条。

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0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范区域规范相关政策3条,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3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0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4条。

2)依申请公开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第一时间受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函答复申请人。2020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流程,草拟公文时,即在发文单上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周知性、普发性的公文列入主动公开范围,拟不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纳入公文运转流程同步流转审批。所有信息发布前,各相关责任科室对拟发布信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同时,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并按要求向区档案馆和图书馆报送信息公开文件,区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长乐区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公开效应,结合各类新闻媒体平台,综合运用福建12316农业综合服务平台、局对外公开栏、公开查阅点、福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等渠道,进一步抓紧抓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传播效率。

5)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定期信息公开自查等工作。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本局绩效管理,明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内容外,其他信息均要对外公开。二是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公开投诉电话和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局三定方案,更新并完善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等,依法依规通过区政府网站如实公开。全面梳理本单位工作职责、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及联系方式,通过机构职能栏目全面公开。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根据《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乐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080号)文件精神,成立长乐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按照区里实施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措施全力开展工作,同时,密切跟踪上级公开标准调整,实时更新信息动态,方便广大群众获取最新信息。目前,我局已梳理完成农业补贴领域和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两化目录,并在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公开。今年已通过该栏目发布扶贫领域《我区脱贫攻坚暨防汛工作培训视频会召开》、《全区脱贫攻坚暨乡村振兴工作专题培训视频会召开》等信息共24条,涉农补贴领域《关于下拨20191月至12月屠宰环节病害猪及不可食用部分无害化处理市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关于2020年度长乐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和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单的公示》等信息55篇。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以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重点,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发的文件,对涉及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目前,我局无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的政策性文件,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在7个工作日内公开到政府网站,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同步发布解读信息。目前,我局发布政策解读“福州市长乐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1篇。

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重点工作实际,对法定的主动公开内容依法公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规范发布。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制度,按照依申请有关规定,对依申请公开诉求内容开展保密范围审查,从严把握公开内容,依法保障公民获取信息的权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5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

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18751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信息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虽取得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有限,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越发规范化标准化,对信息工作人员要求更高,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两化专题专栏为载体,组织各业务科室、各中心加强公开标准目录的解读,严格按照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贯彻落实“五公开”全流程环节,及时准确发布、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积极组织业务经办人员参加区政府业务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逐步提升规范化程度。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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