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农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01 | 来源:长乐市农业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榕政办〔2015〕94号)的要求,由长乐市农业局结合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完成。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11日至20151231日。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农业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三峰西路416号,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127)。

一、概述

长乐市农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规范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提高公开水平为核心,以依法行政、服务三农、提高效能为宗旨,以全力打造法制、透明、高效政府机关为目标,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化行政办理程序,促进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我局紧紧围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和要求,建立和公开了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加大了简政放权力度,加强了对行政审批权运行的监督,做到政策衔接到位、运行方法到位、流程公开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功能拓展到位。全年累计行政审批项目6个,主要包括农业植物检疫许可、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根据市政府和市财政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为了更好地利用财政资金服务三农,我局积极主动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和其他财政收支信息,完善了财政资金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全过程、全方位的公开,将“钱袋子”晒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3.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是食品安全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业局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我局按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循依法科学、准确全面、客观公正、严格程序的原则,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管理,依法公开了长乐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加强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等信息,并指导检查超市商场、农贸市场、农产品种养基地等企业主体加快推进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及时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保障社会公众方便、及时地获取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拓宽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渠道。

(二)全面加强主动公开工作

1.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农业工作的基本制度,更加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网站公开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了政府信息。

2.加大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坚持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回应工作同考虑、同部署、同推进,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由涉及具体内容的业务部门组织全面、深入解读,解读内容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播报,使公众进一步了解农业部门的工作。 

3.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主渠道,围绕政策规划类、重点领域、财政资金等农业中心工作,及时发布农业政策措施、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公经费等;拓展网站互动功能,通过12316信箱、即时咨询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征集公众意见建议。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制度规范,依法妥善做好相关工作。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心中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四)建立健全制度机制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从源头上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为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挂靠综合科,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强化公开理念,增强公开意识,我局多次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经费投入情况

2015年度我局经费投入为0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今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2条,均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上网发布。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7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1.我局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它类信息(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6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6条,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其它类信息(含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31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和图书馆各有1个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存档,方便公众查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法规,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加强议题设置。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网上发布信息,接受媒体采访等方式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回应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为群众提供客观、可信的信息,发挥下面引导作用。2015年,我局政策解读数量为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5年度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件。历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1件。通过网上方式申请,主要涉及我市发生过的重大农产食品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和结果向我局提交的申请材料。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负责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函答复申请人。已答复1件,其中不予公开0件,同意公开1件,部分公开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我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少数科室向办公室提供相关公开文件的积极性不够,导致部分政府信息未能向社会公开是目前由于我局人手有限,工作任务重,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公开时限的及时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公开程序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加强。

结合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着眼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二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我单位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三是结合农业农村工作特点,围绕群众关心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农业工作要情、灾情与防灾减灾预案等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增强信息公开的互动性四是及时更新信息,做到有领导检查督促、有专人定期更新内容,确保政府信息自生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和更新。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2

7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2

7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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