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部门公开 > 长乐区政府工作部门 > 长乐区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索 引 号 | FZ07109-0800-2023-00036 | 文号 | 长民〔2023〕75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
标题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青年企业家协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青年企业家协会) |
索 引 号 | FZ07109-0800-2023-00036 | ||
文号 | 长民〔2023〕75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青年企业家协会) | ||
内容概述 | 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青年企业家协会) |
福州市长乐区青年企业家协会:
你单位提交“福州市长乐区青年企业家协会注销登记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项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注销。
福州市长乐区青年企业家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长乐区委员会;登记证号:51350182589584108M;法定代表人:郑永光;注册资金:叁万元整;住所:福州市长乐区郑和西路175号工青妇大楼)注销后,向登记管理机关交回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将印章销毁凭证,银行账户、税务登记注销凭证复印件交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由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公告。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5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