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部门公开 > 长乐区政府工作部门 > 长乐区民政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索 引 号 | FZ07109-0800-2023-00017 | 文号 | 长民〔2023〕38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标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 |
索 引 号 | FZ07109-0800-2023-00017 | ||
文号 | 长民〔2023〕38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3-1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 | ||
内容概述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 |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举办者:
你们提交的“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成立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成立登记。
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乡村振兴促进会(业务主管单位: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登记证号:51350182MJB654177U;法定代表人:林沂杨;开办资金:叁万元整;住所地: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六林村军民路)登记后,须遵守国家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于每年5月31日前完成年度检查工作。重大活动应及时报告,登记事项需变更的,要办理变更登记,修改章程经核准后方能生效。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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