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09-1600-2025-00025 | 文号 | 长民〔2025〕42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07 |
标题 | 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07109-1600-2025-00025 | ||
文号 | 长民〔2025〕42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民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4-0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放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闽民保〔2019〕121号)及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长乐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21〕115号)文件精神,本次共受理江星燕等9名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申请。经研究,决定给予江星燕等人临时救助金共187900元,请按文件规定给予申请对象所在村(居)张榜公示5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相片留档备查)。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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