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9-1600-2022-00082 文号 长民〔2022〕179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24
标题 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109-1600-2022-00082
文号 长民〔2022〕179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2-08-24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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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民发202232)、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闽民救2022100)、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关于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请示》(长民2022174)文件要求及区领导批示精神,为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50元,原则上应于9月底前发放到位现将我区增一次性生活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的发放对象确定为以下类:1、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低保6890人,城市低保363人);2、特困人员(938人 

    二、发放标准 

    根据测算,20228月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8191人,每人需补助50元,共需发放40.955万元。 

    三、发放方式 

    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款按社会化发放方式由区农商银行代发,因未办理身份证等原因不能开户的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由乡镇(街道)负责发放(其中,潭头镇江伙水特困救助金直接拨付至养老机构) 

  

    附:《2022年8月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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