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09-1600-2021-00098 文号 长民〔2021〕191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9-22
标题 关于发放困难群众林明航、李依蝉、林金栋、方瑞灿、蔡冬棠、潘元兴的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发放困难群众林明航、李依蝉、林金栋、方瑞灿、蔡冬棠、潘元兴的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索 引 号 FZ07109-1600-2021-00098
文号 长民〔2021〕191号
发布机构 长乐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9-22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发放困难群众林明航、李依蝉、林金栋、方瑞灿、蔡冬棠、潘元兴的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发放困难群众林明航、李依蝉、林金栋、方瑞灿、蔡冬棠、潘元兴的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关于发放困难群众林明航、李依蝉、林金栋、方瑞灿、蔡冬棠、潘元兴的大额临时救助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6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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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近期,收到航城街道、营前街道、漳港街道、罗联乡、江田镇提交的困难群众林明航、李依蝉、林金栋、方瑞灿、蔡冬棠、潘元兴等关于申请大额临时救助金的材料。根据闽民保〔2019〕121号文件精神,对基本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根据救助标准确定的救助金额已达上限仍不能缓解的特殊个案,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适当提高救助额度。情况如下: 

    1、林明航,男,现年38岁,身份证号:350182********7434,其儿子林凯清,身份证号码:350182********0219,其女儿林嘉宁,身份证号码:350182********0107,居住在皇庭丹郡,2021年8月10日家中发生火灾,林明航、林凯清、林嘉宁三人均不同程度受伤,经街道、社区了解,申请人目前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治疗中,已花费60多万元,后续治疗还在持续中,现向区民政局申请大额临时救助30000元渡过难关。 

    2、李依蝉,男,现66岁,身份证号码:350126********0033,长期患糖尿病,于2021年8月24日胸口难受送往三明市第一医院检查治疗,8月26日突然心跳骤停,送入ICU病房治疗,同时发现心脏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并发症,现已转至福州协和医院治疗,目前已花费十几万,长子李伟在福州上班,子在长乐火电厂上班,女儿长期居住北京打零工经区民政局及街道民政分管共同入户走访,其家庭情况属实,确实困难,已无力承担后续治疗费用,现向贵局申请大额临时救助20000元渡过难关。 

    3、林金栋,男,现年54岁,身份证号:350126*******5215,为漳港街道演屿村村民,其配偶冯雪清,女,46岁,身份证号:511322********3042,于2021年8月16日凌晨因家中液化气爆炸造成脸部、身体、四肢等三度烧伤,现于福州协和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治疗,每日费用高达一万多元,医生初步估算其治疗费用至少需要50万元。林金栋平日在工地务工,月收入4000元左右,其配偶冯雪清为家庭主妇,有一子一女,儿子林祥,30岁,一家4口,靠每月在菜鸟搬运务工维持生活,女儿林慧外嫁,生活较为较难,因灾难来自家液化气爆炸,现阶段暂未有第三方责任来给予理赔,其家庭本身也无力承担此次危机,经街道工作人员走访了解林金栋一家情况实属困难,特此向区民政局申请大额临时救助30000元渡过难关。 

    4、方瑞灿,男,现年41岁,身份证号:350182********2219,为罗联乡方厝村村民,有一儿一女,在2021年9月6日其父方玉林骑电动车接孙女放学回家途中被渣土车撞倒,其父当场死亡,其女儿方艺瑾送至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抢救治疗,至今躺在ICU昏迷不醒,后续医疗费用较大,家庭无力承担其费用,经乡分管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走访了解方瑞灿家庭情况,其生活条件一般,女儿在医院治疗情况属实,申领的轻松筹所能给予他们的帮助有限,特此向区民政局申请大额临时救助30000元。 

   5、蔡冬棠,男,现年80岁,身份证号:350126********5219,为漳港街道龙峰村低保户,其配偶低保户郑淑金,因脑出血入院治疗无效死亡,在患病住院期间,个人自付医疗费用较大,家庭无力承担其费用,欠下大额债务。蔡冬棠有二子二女一孙,两个女儿均为外嫁,且家庭条件一般,无力帮扶娘家,其长子已故,次子蔡宝家,男,48岁,已婚,是智力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平时需要他人照料,蔡宝家的配偶也早已失联,其儿子蔡金光,男,22岁,未婚,为家庭唯一劳动力,打临工,无稳定收入来源。经街道分管领导和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走访了解蔡冬棠实际家庭情况,其家庭生活确实困难,债务情况属实,其配偶在医院治疗期间所申领的水滴筹能给予他们的帮助有限,现向区民政局申请大额临时救助20000元渡过难关。 

    6、潘元兴,男,现年64岁,身份证号:350126********527为江田镇邦上村低保户,潘元兴有一儿两女,因其身患肝癌,需长期住院治疗,其配偶生前因身患尿毒症十余年,花费大额医疗费用,其长子潘丛,男,现年38岁,潘丛有两子,均在校读书,已无力承担医疗费用。经镇、村工作人员走访了解潘元兴实际家庭情况,实属困难,现向区民政局申请大额临时救助10000元渡过难关。 

    9月10日,经区民政局2021年度第13次局务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给予林明航3万元、李依蝉2万元、李金栋3万元、方瑞灿3万元、蔡冬棠2万元、潘元兴1万元临时救助金。 

    附件:长乐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金汇总表 

  

  

福州市长乐区民政局  

20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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