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10 16:31 | 来源: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长政办[2018]86号)要求,我局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个部分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11日至20181231日。电子版可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综合科(地址:福州市长乐区营前街道新区体育中心,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9,电子邮箱:422946585@qq.com)。

一、概述

我局紧紧围绕当前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及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领域问题,按照服务发展、服务建设、服务群众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细化措施,狠抓关键,着力推动科技文体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一是继续加大对《条例》和《办法》的宣传学习,使适应《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贯彻措施形成自觉行动。二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多次对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培训,对职能科室、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再次对全面清理政府信息、编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以及政府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等工作进行明确和安排。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准备。对涉及政府部门职能、业务事项及开展业务工作所产生的信息,特别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进行重点清理,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努力做到无遗漏、不失误。

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着力抓好了面向公众的决策公开、面向群众的办事公开、面向社会的发展公开。凡涉及政治、经济、社会和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外公开,凡涉及机关单位内部人财物的重要事项均实行对内公开。

为方便群众知情办事、进行权力监督,使我局行政执法更加规范、透明,结合实际,我局将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后予以公示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对我局形成的文件,进行预先审查,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建立主动公开制度。让社会公众或者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都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对通过审查应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在“中国长乐”门户网站公布。

(三)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举报办理工作制度,探索在信息公开领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加强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挂靠局综合科,具体负责和落实日常工作,并给予工作经费保障,全年共投入资金1.16万元

(四)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目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促进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化,通过公开查阅点、宣传栏、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平台、大型LED显示屏等公开渠道,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的传播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811日至20181231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5条,历年累计共48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政策、规范性、部门文件类信息18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6条,其他类信息5条。

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69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3条,行政许可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3条,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2条,财政资金类信息1条,重点领域类信息6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3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31条,科技教育类信息23条,其他类信息75条。

(三)信息公开形式

1目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我局信息公开专栏设在区政府门户网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里,实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方便市民查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等信息,对于涉及群众面广的我们还及时通过自办电视节目通知群众。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我局向区图书馆、区档案馆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对本局出台的政策法规、决策及涉及广电的政策措施、重大项目规划及实施情况,及时将政务活动信息通过政府网站、新闻网等进行播报,方便公众了解掌握信息。

2018年度我局政策解读发布数量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主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组织专家通过多种方式做好科学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8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受理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通过网上方式申请,分别要求公开“长乐市所有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登记点的名单及公布文件”、“长乐市历次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2015年度长乐市文化事业发展情况”。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3条申请属于公开范围,我局在第一时间受理,并指定专人办理,逐级审核审批,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答复申请人。已答复“同意公开”3件;“同意部分公开”0件;“不予公开”件数0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件数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2018年度及往年长乐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件数为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历年累计数量为零。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员为兼职。

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强弱不一,认识有待进一步高;

公开形式需优化。我局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2、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做到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让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1、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主动公开文件数

45

48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45

48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3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行政诉讼数

 0

 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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