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科技文体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5:50 | 来源:长乐市科技文体局
长科文〔2012〕4号               签发人:陈舜敏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
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1]142号)要求,由长乐市科技文体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如有疑问,请咨询长乐市科技文体局综合科(地址:长乐市郑和西路173号金源科技大厦内,邮编:350200,电话:0591-28922239)。   
一、概述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长乐市科技文体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条例》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特别是2011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1]142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截止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条,历年累计共4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1)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8条。公开了《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长科文[2011]4号)、《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印发<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长科文[2011]6号)、《关于开展全省少儿歌手电视大赛长乐赛区选拔赛的通知》(长科文[2011]34号)、《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发布2011年度长乐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长科文[2011]35号)、《关于开展“长乐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图片展”暨“我身边的非遗”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长科文[2011]37号)、《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举办2011年长乐市第三届武术比赛的通知》(长科文[2011]50号)、《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开展2011年度长乐市民间职业剧团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长科文[2011]144号)、《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举办“第九套广播体操”培训班的通知》(长科文[2011]154号)等文件。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公开了《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行动方案 》(长科文[2011]94号)文件。
(三)信息公开形式
(1)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我局依托“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网页),充分发挥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规定及时上网发布政府信息。
(2)政务公开专栏。我局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动态、经济社会各项发展情况、政府公报等信息。
(3)公共查阅场所公开。我局向市图书馆、市档案馆两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及时完整地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方便公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均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作机制有待健全。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办人员为兼职。
2、公开力度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程度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存在较大差距,社会公众关注的有关决策、规定、规划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还有较大空间。
3、公开形式需优化。我局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但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性、便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的具体措施
我局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努力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等工作,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让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1、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范围。积极推进重点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以及关系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2、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
3、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加强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
七、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9
42
其中:1.网站公开
9
42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 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申诉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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