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部门公开 > 长乐区政府工作部门 > 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
索 引 号 | FZ07105-3000-2017-00006 | 文号 | 长科文〔2017〕30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 | 生成日期 | 2017-02-28 |
标题 |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印发长乐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各文保单位、文化经营单位:为贯彻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科技文体系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长乐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七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七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
索 引 号 | FZ07105-3000-2017-00006 | ||
文号 | 长科文〔2017〕30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 | ||
生成日期 | 2017-02-2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关于印发长乐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各文保单位、文化经营单位:为贯彻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等部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科技文体系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长乐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 。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经费保障, “七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七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各文保单位、文化经营单位:
为贯彻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等部门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市科技文体系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长乐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长乐市科技文体局
2017年2月28日
长乐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一环,是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程。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福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文广新综〔2017〕9号)和全省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科技文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长乐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深入落实科技、知识产权、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文化市场、文物、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改革发展任务,全面深入开展我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为推进全市科技文化体育行业的繁荣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法律法规。在全市科技文化体育行业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全民健身条例》、《反兴奋剂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施行办法》等科技、文化、体育领域法规规章以及与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本行业法律制度和办事规则,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大力学习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和刑法、诉讼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法规,突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行政机关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着力提高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大党章、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突出做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强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的普法功能。将法治文化建设纳入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尊重群众主体地位,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文艺工作者、民间艺人广泛参与法治文艺创作演出。繁荣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推广,健全法治文化建设社会促进机制,实施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充分挖掘长乐特色文化中的法治元素,精准定位,加强方言普法情景剧、法治题材影视剧等法治文化产品的创作和推广,提高法治文化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着力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健全文化新闻出版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利用大众传媒综合优势,加强法治新闻报道和法治典型宣传,制作刊播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公益广告、宣传片(稿),开设法治宣读、以案说法、权威法律解读等栏目,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发挥农家书屋、社区书屋、阅报栏(屏)、文体场馆等宣传阵地的作用,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入开展。要编印一批质量高、实效好的普法书籍,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读物。积极利用“4.23”全民读书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18”国际博物馆日、“6.12”中国文化遗产日、“12.4”法制宣传日的法制宣传活动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普法专栏供稿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各部门要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福州日报、吴航乡情报提供本部门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和建设法治福州等方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稿件内容。供稿完成情况将列入当年度普法考核指标,提升法治宣传的实效。
(五)编印科技文化体育法律宣传手册。为进一步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科技文化体育工作的了解,计划于今年内编印和发放科技文化体育法律宣传手册。宣传内容涉及科技政策、版权、出版、电影、非遗、内资出版物、网吧、网络、文保、演出、艺术品、印刷、娱乐、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群众体育、竞技体育等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大力普及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市场经营户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根据省文化厅、省广播电视局和我市“七五”普法规划,制定我市科技文体系统五年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根据规划确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任务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每年要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2018年组织开始中期督导检查,评估“七五”普法半程态势。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五年普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总结经验,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四、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局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文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综合科。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明确职能部门和人员,制定实施规划,积极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要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对本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实行年度汇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结合行业特点和群众需求,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情况交流机制和激励监督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对本实施方案实施情况落实年度考核、阶段性督查、专项督查、内部督查和动态督查,在管理和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三)落实经费保障。要结合普法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经费保障,“七五”普法教育的经费列入单位预算,专款专用,确保落实到位,以保证“七五”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