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运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有效成果和成功经验,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持续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赶超,加快建设创新开放绿色幸福的新长乐。现将我局2020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升设施水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指导乡镇站点改造提升
指导18个乡镇按照特色文化展示、特色非遗传承、特色风貌保存、特色业态发展等四个模式对下辖村进行摸底分类,按照整合提升型、修复修缮型、盘活资源型、延伸拓展型等四个建设类型,完成4家高级版(3.0版)综合文化站和46家高级版(3.0版)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建设任务。
(二)加强基层场馆设施建设
依托文化馆配套建设,建成100平方米的非遗展示长廊,2020年底前扩增60平方米的非遗展示场所。加强图书馆分馆建设,新增民生小区、古槐镇董奉草堂管理委员会、漳港街道关湖边社区、滨海新城云尚书屋等4个分馆(流通点),在我区乡镇(街道)、社区、部队、企业、学校共建立110个图书分馆和流通点。开通“长乐区图书馆悦读平台”、“新语数字图书馆”等数字平台,建成我区首个24小时自助电子图书馆。改造提升博物馆展厅文物专业展柜,安装人脸识别及人流量统计系统,实施进士馆周边绿化改造提升工程。
(三)做好基层场馆免费开放
受疫情影响,今年上半年基层文体场馆闭馆不开放,场馆恢复开放后,采取网上预约及限流的措施做好有序开放。截止至10月20日,区图书馆图书流通量457552册次(其中外借305245册次,还回152307册次),读者人流量155040人次,办理借阅证1870本(现有效借阅证26747本)。截止至9月份,区博物馆共接待游客74211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5630人次。截止至10月初,区郑和史迹陈列馆馆共接待游客6865人次,其中未成年人1716多人次。
(四)有序开展各类公益培训
与漳港屏山小学开展艺术扶贫对接支援,受疫情影响,上半年未安排艺术扶贫课程,10月安排舞蹈教师于每周三下午开展艺术扶贫课程12课时。11月与区委文明办共同开展詠春拳进校园活动、青茶制作技艺进校园体验课活动等共计10个课时。依托区文化馆举办20期音乐、美术、体育等公益课堂培训,受益人数达到3000人次。
二、加大精品创作,文化活动异彩纷呈
(一)举办线上线下文化活动
疫情期间坚持服务“不打烊”,开展“书香悦读 智赢战疫”线上红包答题活动等多种类型的线上活动5场,开展“长乐非遗物质文化遗产展”等线上展览3场。
举办长乐区2020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文艺演出等群众文化活动11场。开展“缤纷假期,快乐起航”2020暑期夏令营活动等文化惠民“六进”活动10场。组织开展舞蹈、钢琴、古筝社会艺术教学成果展演3场。开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等系列读者活动5场。举办“典珍异彩”馆藏文物展——“5.18国际博物馆日”特展等4场临时展览。开展“挥毫写春意,鼠年送吉祥”迎新春送春联活动等传统文化教育系列活动10场。
(二)加大各类文艺精品创作
联合创作《砻砻榖,榖砻砻》、《坚守的你》、《美丽的诺言》、《滨海新城的阳光》等歌曲,参演2020年“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十省市文化走亲线上展演活动。以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王开佺夫妇先进事迹为题材,创作道德模范歌曲《坚守的你》,获2020年福州市道德典型故事汇节目征集评选一等奖,并在“学习强国”平台上推出。结合长乐和平街历史文化街区建设,创作闽剧戏歌《芝山楼十景》,打造司马第品牌文化。围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主题,创作抗疫情歌曲《逆行的身影》、《我们同祈祷》和抗疫情三句半等。
(三)组织各类群文赛事活动
组织参加新福州人歌手赛、少儿故事大王比赛、广场舞比赛、少儿歌手赛、音乐舞蹈节等各项比赛。组织我区激情之声合唱团参加第十四届福建音乐舞蹈节福州赛区选拔赛获得铜奖。
三、强化文博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扎实推进
(一)加强文物消防安全检查
截止至10月份,组织出动608人次检查全区88处各级文物点,共发现消防隐患27条。对排查中发现的在文物建筑本体内使用明火(点蜡烛、点香)等现象现场责令整改,其中25条消防安全问题已得到整治。
(二)推荐申报各级文保单位
组织省文物专家库专家,对全区77处市、区级文保单位摸底调查,推荐市级文保单位西关天后宫和林慎思墓、东渡杨公祠、南岸炮台等三处区级文保单位申报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推荐江田东园王锡故居旧址、梅花彭家大院、琴江村黄恩浩故居等3处老建筑为我区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三)加强文保单位保护修缮
1.邀请省古建保护专家对西关天后宫等7处文保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完成东渡杨公祠、马铎故居、西关天后宫、李参将军故居、梅花乡约所等5处文保单位的保护修缮设计方案。
2.截止至10月底,完成李参将军故居保护修缮工程,正在等待省、市专家进行验收;马铎状元故居保护修缮工程已完成屋面瓦片铺设,木构件及门窗制作安装完成;梅花乡约所保护修缮工程也正按序时进度进行,约已完成工程量的95%。
3.拨付398万元用于西关天后宫等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及日常保养。从2020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中下拨75万元用于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整治。拟将2020年度剩余的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45万元下拨用于九头马古民居等12处文保单位及文物点的小修保养、保护碑制作等项目。
4.组织608人次对全区88处房屋类文物古建筑进行全面摸排,发现大小安全隐患共计18条,截止至10月底已整改完成13条。经区政府批准,从2020年度文物保护专项补助经费中拨付75万元专用于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整治。
(四)做好建设项目文物审查
截止至10月底,共开具《建设项目是否涉及文物保护区的审查意见书》95份,联合文武砂镇对洽屿村涉及到的福海高速及F1轻轨建设项目的古厝、联合区园林局对牛山体育公园规划中公园南路口涉及到的一般文物点龙津聚魁堂碑开展现场调查,并出具保护意见书等。
(五)持续推进海丝申遗工作
完成圣寿宝塔及天妃灵应之记碑文物保护规划工作,委托福建博物院文物保护中心对圣寿宝塔及天妃灵应之记碑做保护规划,现规划方案已申报国家文物局审议。将与郑和文化相关的市级文保单位西关天后宫及李参将军故居列入2020年古厝保护提升工作中的重要项目之一,下拨110万元用于西关天后宫全面保护修缮,目前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开展保护修缮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先后下拨90万元用于李参将军故居全面保护修缮。
(六)强化文物藏品收集整理
聘请专家更新区博物馆15件馆藏文物信息资料,编辑出版2期《长乐文博》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代表性见证物征集”活动,征集到疫情见证物48件。完成文物藏品核对整理、寿山石及字画维护保养工作。
(七)打造长乐特色非遗品牌
精心组织“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非遗节庆活动,推动长乐闽剧、长乐祖地詠春拳、龙门清醮等“一区一品牌”建设。建成并发放牌匾高楼米线等区级非遗传习所6个,建成区级非遗传承示范校园长乐区古槐中心校等2所,建成市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壹加壹闽剧团等4个。评定第二批区级非遗项目9项、第二批长乐区非遗传承人12人。在和平古街建立和平街博物馆、充分展示我区的非遗资源。
促进“非遗+旅游”融合发展,打造乡味长乐、技艺长乐等两条非遗旅游线路。与德诚集团联合组织开展长乐区首届喜娘大赛和非遗展示活动。在金峰镇芦峰山公园开展张三丰原式太极拳展示活动。在猴屿茂丰农庄组织开展第三届农民丰收节文艺汇演和非遗展演活动。在吴航街道东关和平街开街安排高楼米线等9个项目非遗展示。
四、突出项目支撑,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一)扶持民营闽剧剧团发展
推荐壹加壹闽剧团《忠义情》闽剧剧目申报2020年度剧本扶持工程。推荐长乐大众闽剧团《私情公案》、营前壹加壹闽剧团《火烧碧云宫》、航城新泰禾闽剧团《糟糠夫妻》等3个闽剧剧目申报2020年度“春种空间”民营戏曲院团剧目创作扶持工程。
(二)做好文化市场行政审批
完成全国文化市场统计直报系统2019年统计年报69家,其中文艺表演团体19家、网吧18家、娱乐场所32家。
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办理设立、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17家(次)。其中文艺表演团体3家、网吧7家、娱乐场所6家、内地演出活动申请1家。其它行政审批与许可项目6家。其中不可移动文物认定1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转报件1家,福建省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转报件1家,经营性游泳场所3家。
五、坚持多项并举,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
(一)强化文旅市场监管治理
结合“两节”、五一、暑假、中秋、国庆等文化市场专项行动、文明城市创建、房屋结构安全大排查及疫情防控等工作,组织文旅执法人员1800多人次,检查各类文旅经营单位533家次,其中网吧、娱乐场所404家次、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3家次、书店35家次、印刷企业11家次、电影院8家次、旅游企业72家次,巡查猴屿、潭头、金峰等村礼堂闽剧演出场所180余处,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1件。
(二)开展出版市场整治行动
对吴航街道、航城街道、金峰镇、漳港街道等辖区内中小学校周边的书报刊、文具店以及农贸市场、游商地摊等经营场所进行了全面拉网式检查,查扣非法图书536册,警告2家,立案3家,罚款9千元,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三)加强娱乐场所监督管理
要求辖区KTV和网吧从业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组织网吧、歌舞娱乐场所从业人员461人参加核酸检测。8月中旬,会同区检察院、公安局、工信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网吧、KTV、酒吧、酒店等经营场所开展针对“未成年人保护”的联合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并邀请新闻媒体进行了全程跟拍。
(四)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
1.配合区委宣传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全力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实施实地复核验收工作,组织开展长乐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出版物市场及网络文化环境监管、涉未成年人网络应用程序和网站的摸排等。继续组织开展“清源、净网、秋风、护苗、固边”五大专项行动,封堵查缴政治性有害出版物、网络淫秽色情及其他有害信息、打击“三假”、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整治、集中整治涉及“三股势力”及邪教出版物和非法的宗教出版物。
2.联合教育局、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缴整治辖区内宣扬自杀的少儿出版物和有害信息,重点检查辖区内校园周边经营出版物的书店及食杂店,出动执法人员164人次,检查出版物经营单位41家次,收缴《淘气包马小跳-天真妈妈》6本。根据市扫黄办统一部署,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习近平在福建》《习近平在福州》《习近平在厦门》《习近平在宁德》等的侵权盗版的查堵工作。
3.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抵制有害出版物及信息”为口号的“绿书签行动”集中宣传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图书馆、区文化馆等相关部门在长乐区洞江小学开展“2020年护苗·网络安全进校园”和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发动闽香书店、闽翰书店、金峰礼银书店开展“绿书签”优惠购书活动。
(五)加强文化行业安全治理
召开全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会5场,在文化娱乐行业开展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核验收集32家娱乐场所、21家网吧的相关资质材料,并组织执法人员340余人次,定期实地检查娱乐场所32家,网吧21家,暂未发现存在房屋结构安全隐患。
(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召开文化经营业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会3场,对全区经营性网吧、娱乐场所和民间乐队、闽剧团演出市场等重点行业排查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走访摸排。实地走访摸排各类文化经营单位40家次,摸排梳理今年新办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11件、投诉举报件23件。
六、倡导全民健身,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一)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常态化实施年度体育场地统计调查工作。完成2019年度新建体育场地统计调查,登记304片场地,其中2019年新增场地46个,2018漏统计场地数量258个。
2.实施2020年长乐区全民健身工程。投入440.024万元提升改造10个行政村(社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新建更新30条健身路径(含5条智能健身路径)、在南山路全民健身点新提升1个智能健身驿站。
3.完成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建成古槐镇上店村笼式足球场一片,牵头长乐区足球协会和上店村委会、上店小学共建成立少年足球队,普及推广足球运动。
(二)引导组织全民健身活动
受疫情影响,人群聚集的大型体育活动基本全部取消,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承办“第三届‘吴清源杯’世界女子围棋赛暨2020年世界人工智能围棋大赛”和“2020年福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高智尔球比赛”,组队参加省、福州市全民健身运动会比赛。
(三)推进“全国武术之乡”工作
采取委托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组织地方特色传统武术项目进校园、进乡镇(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军营,通过教学、展示、交流等形式,传承发展中华武术。
(四)健全全民健身运动组织
加强协会俱乐部建设,审查同意成立长乐区手足体育舞蹈俱乐部,审查同意注销长乐市飞跃长跑俱乐部。举办线上长乐区体育协会和俱乐部工作交流会,完成2019年度体育协会俱乐部年检工作。截止目前,我区共有体育总会、老体协、农体协等20个体育协会,冠峰长跑、弈品围棋等7个体育俱乐部。在乡镇街道文化站加挂“全民健身辅导站”牌子,加强社会体育骨干队伍建设,形成覆盖面广、条块结合的基层群众体育组织体系。
(五)完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
组队参加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派出由706名运动员、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组成的代表团,参加青少年组田径、游泳(游泳、跳水)、举重、体操、蹦床、射击、射箭、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皮划艇(静水、激流回旋)、赛艇、武术套路、武术散手、拳击、跆拳道、摔跤、柔道、象棋、围棋等24个大项;群众组笼式足球、乒乓球、气排球、羽毛球、三人篮球、门球、广场舞、定向越野、龙舟等9个大项;共计33个大项的比赛。以总分2168.3分的成绩获得县(市)区青少年组团体三等奖,以总分37分的成绩获得县(市)区群众组团体三等奖,一共取得金牌61枚、银牌80枚、铜牌79枚,在游泳、举重、田径三个项目上有12人打破10项福州市运动会赛会纪录。同时被福州市第二十五届运动会组委会授予“体育后备人才输送奖”、“体育道德风尚奖”, 圆满完成赛前制定的“力争竞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青少年组进入团体总分前六名”的目标。
七、旅游倡导全民健身,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一)推动全域旅游项目建设
东湖数字小镇万豪酒店已建设完成并于国庆节开始营业,东湖梦工坊完成总体项目建设的95%。大东湖温泉度假村地下室已全部完成施工,1#、2#楼目前正在3层柱子浇捣,3#已完成二层浇筑,5#6#7#8#已全部封顶,完成投资额85%。推动旅游集散中心建设,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及装修设计,正抓紧装修布展。
(二)指导申报省市项目补助
指导青山村建设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被福州市文旅局授予“首批福州市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指导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申报4A级旅游景区,完成5公里道路景观改造等项目;指导猴屿全域旅游试点示范建设及申报全国旅游重点村;指导3A级旅游景区猴屿洞天岩、显应宫、九龙山景区申报旅游景区设施建设提升补助经费各50万元;指导长乐闽运中心客运站有限公司申报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补助100万元;指导文石村、猴屿洞天岩、茂丰休闲农庄A级旅游厕所补助53万元,猴屿乡新建AAA级旅游厕所一座;导新览村、马台村申报省级旅游特色村,申报专项资金补助20万元。新览村验收通过被评为省级旅游特色村;指导文石村、猴屿村、新览村申报第二批福州市精品旅游示范点。指导茂丰农庄、东湖数字小镇成功申评市级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飞思农庄被评为福建省及福州市首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与区教育局联合审批区级研学基地十六家,组织和指导研学基地开展研学游活动。
(三)跟踪对接文旅招商线索
接待蚂蚁旅游集团等企业,跟踪对接招商线索14个。目前,蚂蚁旅游集团项目和龙潭晓瀑景区开放项目已经落地,完成两个招商项目。
(四)加大文旅活动宣传营销
举办2020年新春文化旅游月启动仪式,在猴屿茂丰农庄举办“八闽丰收节节高,幸福小康样样红”长乐农民丰收节,在猴屿乡举办欢乐乡村越野跑旅游活动。与省摄影协会合作举办“福游新城 寻美长乐”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出版《寻美长乐》作品集2000册。
制作《常来长乐》宣传明信片等3000册。设计并制作旅游IP形象宣传品等共计16000份。参加汕头、珠海“有福之州 幸福之城”旅游推介会和第十六届海峡旅游博览会等。
八、广电
要求各村广播管理员拍摄应急广播设备使用视频,上报各村设备运行情况及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严格要求维护人员第一时间修复故障设备,修复时间尽量小于12小时,时刻关注区镇设备联通情况,遇连接中断及时了解原因并正确处置。利用“村村响”平台播放新型冠状病毒相关内容五个节目合计时长约12分钟,每日重复多次播放。进一步完善农村有线广播管理、系统维护、播放等制度,规范农村有线广播使用情况登记,确保村村响安全健康运行,让农村广播“响”起来。
2021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标准化和均等化,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继续指导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更好地免费开放服务;
2.继续督促乡镇打造高级版(3.0版)综合文化站和高级版(3.0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3.继续做好乡村文化振兴相关材料的信息报送。
4.创作以长乐乡土文化为题材的民间盘诗歌曲《梅城弄笛》;
5.指导闽剧民间职业剧团更好地服务群众;
6.继续组织“理论进闽剧”和闽剧惠民演出;
7.组织1-2期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村级文化协管员培训,提升基层文化队伍整体服务水平;
8.做好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报表的填报工作。
二、坚持创作导向,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精心策划组织文体活动和精品创作,为建设更加开放美丽和谐幸福的新长乐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加大海丝文化宣传力度,深入挖掘海丝文化资源,继续办好民俗文化节、海丝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组织举办百姓舞台梦想秀、我们的节日、理论进闽剧等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20场次以上。组织闽剧精品创作,打响长乐“中国民间文化艺术(闽剧)之乡”品牌。扶持培育激情广场示范点,开展激情广场演出活动和社会艺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加强基层宣传队伍建设,拟面向宣传干事、文化站干部举办1—2期群众文化辅导培训。
三、坚持长效监管机制,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
1、以推进文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切实提高执法保障水平。加强文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文化执法办公系统的应用管理水平,完善网上监管和执法办案,配全配好执法设备,完善执法技术手段,提高执法效率。进一步强化规章制度建设,重点围绕执法工作中的办案流程环节、自由裁量标准等,加大调查研究和制度创新力度,努力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
2、以开展执法业务培训为基础,切实推进执法能力建设。在抓好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参加上级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交叉执法、队际交流等形式,突出抓好执法实务操作技能的演练和考核,以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为重点,适时组织开展执法案例研讨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3、以严厉查处网吧违规经营、整顿娱乐、演出行业秩序及打击各类非法有害出版物为重点。在加大对网吧市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围绕重要节庆日、重大活动等特殊时期,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突出对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实名上网登记制度等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集中查处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违法案件,同时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做全面摸底,力争网络文化执法办案实现新突破;积极部署开展娱乐演出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加大对大型演出、涉外演出、歌舞和电子游艺娱乐场所的监管检查力度,适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娱乐演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无证演出、违规接纳未成年等行为,严密防范含有淫秽色情及低俗等禁止内容的演出节目进入我区演出市场;开展“扫黄打非”领域集中整治活动。继续深化“清源” 、“净网”、“护苗”、“秋风”、“固边”五大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网上传播非法出版物及有害信息,从严查处顶风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的各类网站,严厉打击非法、有害少儿出版物及信息,严厉打击侵权盗版活动,集中整治报刊亭(摊)和酒店、饭店、酒吧等场所销售传播非法报刊行为。
5、以查处旅游市场违规经营为难点,针对旅游市场举报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力开展整治。紧盯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游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出境游甩团滞留,非旅游企业和个人利用户外俱乐部、社团组织或网上平台、公众号等方式售卖“不合理低价游”产品,特别是一些保健品销售企业和保险企业将组织“不合理低价游”作为促销办法等突出问题,持续整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持线上清查和线下整治同步实施、暗访评估与执法检查同步开展、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同步推进,加强执法监督,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传承创新,保护开发海丝文化等遗产资源
1.继续做好文保单位安全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力度对全区有房屋安全结构风险的文保单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房屋结构安全。积极开展日常文物安全巡查和节假日文物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按照文物建筑“两线”范围,督促乡镇(街道)加强巡查、整治提升,做到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坚决防止在城乡建设中发生擅自拆除、迁移文物建筑等破坏行为。加强文物巡查执法,打击遏制盗卖和侵占“准文物建筑”构件的行为。
2.摸清文物建筑底数。继续做好东关片区历史建筑、文物建筑的保护工作;在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结果的基础上,邀请省市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区开展文物建筑情况再调查,全面掌握摸清文物建筑基本数据、保存情况、产权归属等,建立最新最详实的档案。在申报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过程中,加强文物建筑集中区“预见性保护”,对遗漏的“准文物建筑”加大抢救修缮力度,条件成熟的逐级申报公布为定级的文物保护单位。做好城乡建设项目中的古厝普查、甄别、保护工作。成立村级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对城乡建设项目中的古厝进行普查,实施分级分类处置,对有保留价值的予以全部保留,没有保留价值的部分有用构件,则集中留给历史文化街区或其他文物古建筑修缮项目,用于以旧修旧。
3.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修缮工作。加强对文物的保护、管理、巡查,对破损的文物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请专业部门进行修复,聘请古建专家考证其古代规制,修旧如旧恢复原貌。落实“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强化属地政府对文物修复过程的监督、管理,积极提供专业性指导和适当的资金补助。有序推进九头马古民居二期工程修缮面积约4750平方米工程的方案设计,做好二期保护修缮工程的衔接、筹备等工作。
4.继续先做好海丝申遗工作。继续挖掘郑和在长乐的史迹点。通过实地调查走访、查阅历代长乐志书等方法,继续查找、收集郑和航海、圣寿宝塔、天妃灵应之记碑等有关资料,继续挖掘郑和文化在长乐区的史迹点,并做好保护工作;做好申遗点圣寿宝塔的风险评估及日常维护,邀请专业的古建风险评估监测机构对圣寿宝塔沉降及倾斜作出评估,按保护规划方案及要求进行整治,并做好圣寿宝塔的“防火、防雷、防偷盗”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5.加大红色文物的保护力度。目前,我区革命文物有南阳省委旧址及闽中游击队司令部旧址等6处区级文保单位,有罗联蕉岭烈士纪念亭等2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闽中特委龙卷墓根据地遗址等多处革命及抗战遗址。为加大红色文物的保护力度,一是要针对革命文物分布特点及重要程度,统筹做好全区革命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在城镇开发时,对需维修保护的革命文物,在保护、修缮和建设时保持原有的历史风貌,做到“修旧如旧”;对原建筑尚存且有较大教育影响力的革命文物,要优先进行修缮,尽快收集、抢救内部陈列物品,尽量恢复原貌;对已开发的革命文物,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保护、确认和保存,形成“以用促保”的良性循环。二是要加强对革命文物的保护管理举措。根据革命文物分级分类,建立综合协调管理机制,解决目前革命文物管理上存在多头管理、管理权限分散等问题,明确各单位具体职责、权限,协调做好保护和利用工作。三是要进一步拓展革命文物利用途径,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运用市场机制开发更多的红色文化创意产品,促进红色文化的消费传播。重视革命文物史迹的价值,整理革命文物史料、深度挖掘红色精神、编创红色题材作品、推进红色革命教育。
五、坚持项目支撑,增强产业发展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一要优化产业结构。加强文化产业园区规划引导,以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为发展方向,加快推进闽台文化创意园、海西动漫创意之都、德诚黄金文化园等项目建设,基本形成创意设计孵化、动漫游戏开发、影视动画制作、软件研发、动漫体验、动漫衍生产品、人才培训交流、黄金文化体验等地域特色鲜明、富于创新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文化产业新格局。二要推动产业集聚。主动融入福州开放开发,抓好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引入和服务工作。结合临空经济区建设,推动相关产业向园区集聚。大力推进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相融合,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形成文化旅游相互交融、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态势。
六、坚持体教结合,大力提升竞技体育水平
1、推进全民健身发展,做到月月有比赛、周周有活动。组织2021年长乐区第九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承办2021年第四届“吴清源杯”世界女子围棋赛暨2021年世界人工智能围棋大赛、承办2021年环福州·永泰国际公路自行车赛长乐赛段比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展示活动;推动发展社区健身运动会,职工健身运动会,农村特色体育活动,创建长乐特色群众体育活动品牌;组队参加全国各级各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掀起全民健身热潮,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大力培育和发展体育社团组织,扶持体育社团举办承办各项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各类社团交流活动,举办2021年长乐区体育社团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和提升乡镇街道全民健身辅导站工作,完善全民健身点场地条件。
2、竞技体育有规划。2021年我区竞技体育工作以强化后备体育人才培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少体校建设,推动申报体育传统校、体育特色校,创建优秀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点;加强人员选拔、培训和训练力度强度,通过下基层交流、寒暑假集训、组织选拔赛等形式发现人才,并做好系统训练工作,积极推荐输送到省、市体校。积极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向体育社团、俱乐部、体育健身培训中心等购买服务,创建长乐区级社会体育后备人才培训基地,利用广泛的社会资源推动青少年竞技体育的发展。
3、基建项目有内容。实施2020年全民健身工程,新建和更新一批健身路径,提升改造一批农民健身工程;进一步完善新区体育中心户外健身场地设施条件、便民服务条件,提升服务群众能力;进一步完善滨海新城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加强乡镇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公园建设,完成城市社区足球场地建设任务;推进长乐区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推进乡镇门球场、气排球场、地址球场建设,推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老年人室内门球场、气排球场等。
七、旅游
1. 启动创建省级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区,完善创建计划及方案,组建相关机构及落实政策保障,编制完成《长乐区全域生态旅游发展规划》。
2. 完成集散中心建设,做好集散中心运营方案,充分发挥我区集散中心作用。
3.加强旅游招商工作。积极主动对接招商线路业主,争取项目落地。
4.指导闽江河口国家湿地公园完成4A级旅游景区的评定工作。
5.积极创建第二批福州市乡村旅游精品示范点,指导新览村、文石村、猴屿村做好有关项目提升。
6.举办各种旅游节庆活动,加强长乐旅游资源宣传推介。
7.修改民宿管理办法,扩大民宿经营范围,争取审批三家民宿。
8.加强行业监管。组织旅游企业、景区、景点参加安全培训,加强行业检查及应急演练等,确保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八、广电
1.健全乡镇、街道广播“村村响”的管理员队伍。加强沟通协调,要求镇村管理人员多自查能够及时发现设备问题。
2.加强培训,提升镇村广播管理员设备操作的熟练度。
3.督促工程队及时修复故障设备。
九、坚持平安先行,突出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综治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以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为保障,以建设“平安文化市场”、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加强行业管理为重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扎实抓好全市“三厅”、网吧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和演出市场日常监管等工作,逐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综治和平安创建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突出抓好信访维稳工作,为推动长乐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平安和谐环境。
十、坚持作风先行,强化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力度
继续深化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为主题的“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学习型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强化机关效能建设,突出抓好2020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党员进社区、岗位学雷锋、道德讲堂、送书下乡、送戏下乡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和文明创建活动。加强文化站干部、农村文化协管员、农家书屋图书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基层文化人才的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的业务水平。
福州市长乐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