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7104-3000-2025-00006 | 文号 | 长教建〔2025〕53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14 |
标题 | 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建设资金来源学校经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索 引 号 | FZ07104-3000-2025-00006 | ||
文号 | 长教建〔2025〕53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教育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5-14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 ||
内容概述 |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建设资金来源学校经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已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建设资金来源学校经费,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4790元,K值为:5%,发包价为:299050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洞江小学学校围墙护栏及宣传栏、功能室等修缮工程施工,具体以实际施工内容为准;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14790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2.8.合同价款:固定单价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一般是福州市长乐区境内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各方中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投标时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管理期限内,按否决投标处理。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乐区城投财富广场1#1601】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仟玖佰捌拾壹元整(¥5981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方式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保证金应密封在信封袋中,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用信封单独包封,封面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开标日期)。投标人应自行保证提交的保证金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开标时不予拆封,待中标后,当众拆封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封袋并清点数目,若不符合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众原封退还。未按本条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5 月29日9时30分止,地点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长乐区城投财富广场1#1601】开标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个凭证仅代表一名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公告栏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洞江小学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 ,邮编: 350200
电话: 15659042272 ,传真: /
联系人:林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 宏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区城投财富广场1#1601
邮编:350200 电话:15059416246
联系人: 郑先生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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