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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07118-0800-2023-00018 | 文号 | 长交运〔2023〕21号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 生成日期 | 2023-05-18 |
标题 | 关于同意福州市长乐区日达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更新53辆出租汽车的行政许可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福州市长乐区日达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更新53辆出租汽车的行政许可 |
索 引 号 | FZ07118-0800-2023-00018 | ||
文号 | 长交运〔2023〕21号 | ||
发布机构 | 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 ||
生成日期 | 2023-05-18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同意福州市长乐区日达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更新53辆出租汽车的行政许可 | ||
内容概述 | 关于同意福州市长乐区日达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更新53辆出租汽车的行政许可 |
福州市长乐区日达公交汽车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关于我司53部出租车更新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12条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更新53辆出租汽车。其中燃油车51辆,47辆车型为东风日产轩逸DFL7160VBNH6,发动机排量为1598cc,车辆长4631mm、宽 1760mm、高1503mm;4辆车型为东风悦达起亚、型号YQZ7161CRE6,发动机排量为1591cc,车辆长4510mm、宽1750mm、高1470mm,尾气排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三厢式小型轿车。2辆为新能源,其中1辆车型为比亚迪牌 BYD7005BEVA8 秦EV450,另1辆车型为东风日产启辰D60EVPLUS,均属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小型轿车。
二、出租车更新年限不超过五年,自车辆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计算。
三、你司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府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供连续客运服务,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四、更新的车辆必须由公司直接经营,其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与委托,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转由他人经营,自行承担经营风险和经营管理责任。
五、出租汽车驾驶员须持本市户口或暂住证明,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经福州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和服务卡(证),掌握出租汽车业务知识。
六、更新的出租车车身颜色统一为:上珍珠白、下天蓝,配备 LED 机顶灯,车身两侧前门喷制统一企业标志名称和监督电话。计价器必须符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规定的税控装置,安装符合交通运输厅技术标准的北斗动态监控系统终端实现统一联网功能,座套头枕统一为白色等出租车专用设施及标志,其他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福建省出租汽车服务标准(试行)》、《福建省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6〕351号)执行。
七、更新的53部车辆必须在6个月内投放完毕,逾期将撤销本行政许可。
福州市长乐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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