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18-0100-2010-00012 文号 长交运〔2010〕41号
发布机构 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0-12-21
标题 关于农村客运车辆、出租客运车辆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07118-0100-2010-00012
文号 长交运〔2010〕41号
发布机构 交通局
生成日期 2010-12-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农村客运车辆、出租客运车辆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内容概述

关于农村客运车辆、出租客运车辆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0-12-21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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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交运[2010]41号
 
关于农村客运车辆、出租客运车辆和岛际水路
客运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工作方案
 
各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水路客运企业: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省级调剂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09]185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0]1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0]59号)、福建省运输管理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清算资金分配工作的通知》(闽运管道管笺[2010]97号)、福建省地方海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闽地海水监[2010]65号)的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岛际水路客运油价改革财政补贴省级调剂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及时足额地将补贴资金落实到位。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成立财政补贴资金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我市农村客运,出租车和岛际水路客运油价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和领导工作,便于指导监督农村客运,出租车和水路客运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我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李锦秋
副组长:林  光  徐相梅  孙星标  张端豪
成  员:陈  虎  陈娟绥  陈剑光  马梅祥 
吴旭辉  刘  珊  黄晓燕
下设5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由陈剑光、刘珊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协调财政补贴资金分配工作的开展,组织人员对农村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的财政补贴资金分配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二)补贴资金档案组:由吴旭辉、黄晓燕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指导企业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的分配工作;对补贴资金拨付和兑现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监督;建立和管理财政补贴资金工作档案。
(三)财政补贴资金落实组:由陈娟绥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负责我市农村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528.5665万元由市财政下发到农村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确保财政补贴资金及时、足额下发。
(四)宣传报道组:由陈虎、陈剑光、刘珊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联络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此次农村客运企业、出租车企业和水路客运企业油价改革补贴工作。通过媒体、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把党中央、国务院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行业的关怀传达到每个农村客运、出租车和水路客运经营者;通报典型事例及相关情况。
(五)纪检督查组:由陈虎同志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在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分配工作中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受理群众对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人员的举报。
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1、农村客运车辆。
(1)补贴对象:限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的经营者。
(2)补贴标准: 2009年度石油价格改革补贴资金按车辆燃料消耗量进行分配。福建省财政厅3次共下达长乐市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440.2965万元,我市农村客运财政补贴以车辆的每百公里耗油量为基准,以车辆实际营运时间计算得出:①19座位为17977元/年; ②17座位为14670元/年; ③13-14座位为12776元/年; ④11座位为10478元/年; ⑤9座位以下为10446元/年。
注:报停(或注销)车辆的油补计算,报停(或注销)时间需扣除,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算。
2、出租汽车。
(1)补贴对象:限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运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城市出租汽车的经营者(驾驶员必须持有从业资格证)。
(2)补贴标准:福建省财政厅2次共下达长乐市出租汽车油价补贴资金60.73万元。长乐市出租汽车油价补贴以单车为补贴单位,计算得出每辆出租汽车用油补助标准为3572元。
3、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船舶。
(1)补贴对象:补贴对象限定于2009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办理营运手续,登记在册的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经营者。
(2)补贴标准:岛际水运客运以客渡船主机功率大小为依据,同时根据省地方海事局闽地海水监[2010]65号、[2010]闽地海水监笺字第76号文件精神,燃料使用汽油的汽艇日运行时间是燃料使用柴油渡船的1/6,其主机功率应折算为18.38千瓦。10艘客渡船总功率应为306.79,两批财政补贴为27.54万元,统一平衡后每千瓦补贴897.68元。
三、补贴资金的分配原则
1、农村道路客运企业将农村道路客运车辆数量、车号、营运证号、经营者姓名、实际营运时间等列表登记造册,经公示五天无误后,汇总上报市运管所。
2、出租车企业将出租汽车数量、车号、营运证号、司机姓名、从业资格证号等列表登记造册,经公示五天无误后,汇总上报市运管所。
3、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企业将客渡船数量、船号、经营者姓名等列表登记造册,经公示五天无误后,上报市运管所。
4、经审批后的补贴对象花名册在长乐市交通局进行公示。
5、经公示无误后,由市交通局拨付到相关企业,经营者携带有关证件在各企业公布的时间和地点领取补贴。
在本次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的分配兑付和监督管理工作期间,我局设立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欢迎群众对截留、挪用和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的行为进行举报监督,举报电话:28922830。
 
 
 
长乐市交通局    
二O一O年十月十九日
 
 
 
抄送:长乐市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市政府陈钰副市长,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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