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1年闽江水域禁渔管理工作,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闽江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实施2021年闽江水域禁渔期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海渔〔2021〕21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禁渔区域、时间和类型
(一)禁渔区域:长乐区营前至金刚腿的闽江干流江段。
(二)禁渔时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因科研调查需要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二、工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天然水域禁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我区渔业资源保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闽江水域禁渔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禁渔管理工作。
闽江水域禁渔监管执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为加强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成立区闽江禁渔工作领导小组,适时组织督导工作,确保禁渔制度有效执行。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晓玢 区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副组长:曾兆恩 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
成 员:张 翼 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大队长
江永贵 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教导员
郑瑜辉 航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许洋洋 猴屿乡政府副乡长
陈 伟 营前街道办事处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二)加强宣传教育,形成浓厚氛围
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多形式、多途径加强闽江禁渔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报道禁渔制度的内容、要求、目的和重要意义,重点解读《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让渔民群众熟悉了解禁渔的规定要求以及对应的罚责;要组织人员深入渔村、渔船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细、做透,积极争取渔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要在渔村、港口、码头、渔户、水产品市场等重点场所,张贴禁渔通告、悬挂禁渔宣传横幅、发放禁渔宣传手册,为加强禁渔管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采取有效举措,强化渔船监督管理
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禁渔制度顺利实施。一是加强港口、水面巡查,结合禁渔监管前、中、后三个阶段的不同特点,组织阶段性的巡回检查,密切关注渔船动态。二是要充分发挥村(居)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对渔船动态实施有效监控。三是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制度,鼓励渔民群众对违规行为和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对举报案件,要迅速核查处置,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情况。
(四)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禁渔取得实效
要结合“中国渔政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要求,依法依规严厉惩处禁渔期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对带头违反禁渔制度的渔船,要从严从重处罚,并做好教育宣传,抓反面典型,达到处罚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对涉嫌刑事犯罪的涉渔违法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以罚代刑”,增强渔政执法威慑力。
(五)深入调查研究,跟踪完善禁渔政策
要做好禁渔制度执行情况的跟踪调查,及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禁渔期间,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渔民群众、基层执法部门、行业协会的意见;要充分利用禁渔的有利时机,组织实施好生物资源的增殖放流,提高增殖放流效果。要认真总结禁渔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休渔效果的意见建议。
福州市长乐区海洋与渔业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