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环境保护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6-09 16:18 | 来源:长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3]199号)文件的要求,由长乐市环境保护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311日至20131231日。本报告已在长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长乐市环境保护局综合科联系(地址:长乐市吴航街道郑和小区6号楼2层,邮编:350299,电话:0591-28922784)。

  一、概述

  1、加强组织领导。因局领导班子成员变动,为继续扎实有效地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组组长兼任主任,各科(站、所、中队)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小组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并对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确保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各项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的推进。结合机关学习,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高了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并严格执行《长乐市环保局政务公开指南》、《长乐市环保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长乐市环保局保密审查制度》和《长乐市环保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对制度内容进行重新细化和充实,规范了工作规程,使其更贴近工作实际,更符合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实现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政务公开的经常性和持久性。

  3、拓宽公开渠道。结合工作实际,运用各种载体大力拓宽了信息公开的途径和渠道。在政务公开栏和市政府网站上公开环保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充分利用办公电话提供信息公开咨询和服务,为来我局办事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安排人员负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将最新、最准确、最能体现我局部门发展动态的内容进行公开,起到“对内服务、对外宣传”的作用。

  4、推进重点工作。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将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个重点领域之一后,我局更是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环保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和排污收费、行政处罚、项目审批、群众投诉处理等情况;及时发布各类环境质量信息,包括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等。

  5、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我局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和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更加充实。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在发文7个工作日内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公开的力度,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4条,均按照规定时间及时公开。我局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

  1我局2013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法规文件类信息6条,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依法行政类信息7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监督检查类信息13条,其他环保类信息3条。

  2我局历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类别情况:机构职能类信息13条,法规文件类信息3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财政资金类信息0条,依法行政类信息8条,重点领域类信息3条,应急管理类信息2条,监督检查类信息24条,其他环保类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市政府门户网站

  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可通过长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进入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检索,或直接登陆网站进行查阅。

  2政务公开专栏

  我局已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定期更新专栏政务信息,及时公开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排污收费、行政处罚、项目审批、群众投诉处理、环境信息等信息。

  3公共查阅点

  市档案馆有公共查阅点面向公众开放,接待公众查阅政府公开信息。我局均按要求及时报送存档,方便公众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及历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中未出现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问题。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和差距:一是发布人员对信息的栏目归属偶有错误二是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本局自身建设、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二是组织人员培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主动加强沟通学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操作水平,明确信息公开有关内容。三是扩大公开范围。围绕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扩大公开内容和范围,提升信息服务质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3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4

93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4

9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1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1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长乐市环境保护局 
              20141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