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7129-1200-2016-00001 文号 长环保〔2016〕20号
发布机构 长乐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6-03-25
标题 关于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3000吨聚酰胺超细化纤维节能加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调剂方案的函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07129-1200-2016-00001
文号 长环保〔2016〕20号
发布机构 长乐市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6-03-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3000吨聚酰胺超细化纤维节能加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调剂方案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3000吨聚酰胺超细化纤维节能加弹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调剂方案的函

发布时间:2016-04-01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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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的环评结论,福建景丰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3000吨聚酰胺超细化纤维节能加弹建设项目需新增化学需氧量0.072/年、氨氮0.010/年排放量。为落实我市减排任务,经研究,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从我市减排项目中予以区域调配,具体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由长乐城区污水处理厂减排量中调配。

  你公司凭本意见到我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长乐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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