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09:42 | 来源: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和《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由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zcl.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地址:福州市长乐区会堂路158号,邮编:350299,电话:0591-28923337)。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本单位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拓展信息公开范围,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增强信息公布主动性和时效性,提供便捷服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     主动公开

在完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基础上,着力加强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规划变更、地质灾害、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全面公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以大众视角组织信息公开内容,让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都更接地气,更体现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涉及民生的政府信息公开。2020年共发布《征地启动公告》125份、《征收土地公告》1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50份。我局加大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方便公众查询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大力营造了福州公开、公平、公正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市场环境。2020年在长乐区门户网站上共发布17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2020年共发布了《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366条,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有序开展。为推进规划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规划成果公开及动态调整机制。依照法律法规,按程序将规划方案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告,科学引导辖区用地规划开发建设,塑造城市空间形态,统一协调区域建筑风貌,为工程项目提供建设蓝图,2020年发布规划成果9条。

(二)依申请公开

1、受理申请的数量

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92人(次),其中当面申请人40(次),网络申请23人(次),信函申请 29人(次)。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20年,已答复87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54件,部分公开3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保密审查规定,对公开的政务信息实行报批制度,业务科室将拟主动公开的信息报分管领导审批,经局保密领导小组审核、局综合科备案后,由工作人员在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开,从源头上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四)   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主平台,借助网络平台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统计报送等工作。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规划展示馆、政务公开栏、规划公示牌、显示屏等多种渠道,按照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提高信息公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相关责任科室不积极配合信息公开工作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二是积极畅通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三是完善社会评议制度,针对评议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发挥评议工作的正向激励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68

-341

111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3

+130

223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0

1

0

1

0

0

9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2

1

0

1

0

0

5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3

0

0

0

0

0

3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5

1

0

1

0

0

8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规范,但与《条例》有关规定和上级部门要求相比,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和拓展;对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和上级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总结积累经验,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信息公开经办多身兼数职,因不动产登记公告数量较多,且办公地点不在区局,已建议区政府给不动产登记中心配一个独立账户进行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公告的发布。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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